加拿大大使确认中加将签署追赃协议 涉贪腐财产返还中国
“猎狐2014”海外追逃专项行动本月底结束,目前,行动已先后从加拿大等60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428名。据《中国日报》网今天报道,加拿大驻华大使赵朴(Guy Saint-Jacques)日前就两国反腐合作、经济犯罪追赃等议题受访时表示,确认两国已准备好签署一项涉及追赃的协议,包括将涉嫌贪腐人员的非法所得返还中方。
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近期就曾表示,中国与加拿大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这是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对中国开展国际追赃合作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双方正在抓紧准备签署。
此前,两国政府于2012年5月、2013年6月就返还财物和分享被没收资产协定举行了两轮谈判。
赵朴表示,该协议涉及“将逃往加拿大的、尤其是涉嫌腐败活动的人士的非法所得及财产返还”。赵朴称,该协议一旦签署,将会成为与其他国家商签类似协议的样板。
加拿大一直被称为中国贪官及犯罪分子天堂之一,中加两国已就发布合作和追赃追逃方面进行了长期的合作。今年11月,加拿大总理哈珀在北京与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谈期间,双方同意会加强在追捕逃犯及追赃方面的合作。
赵朴称赞两国在这方面开展了“良好的合作”。他还透露,在过去三年中加方向中方遣返了将近1200人,其中有超过60人涉嫌犯罪。
赵朴大使同时还赞扬了两国警方之间的良好合作,认为相关司法合作“开展得很顺利”。

加拿大驻华大使赵朴
加拿大《世界日报》本月初报道,加驻华大使赵朴批露,自2008年以来,加方已经遣返了2472名中国人回中国,其中206名是中国通缉的要犯,这是加国官方第一次披露的数字。他同时表示,加中两国“分享被没收资产协定”即将正式签署。
“财经”杂志在12月1日的一期也发表了专访赵朴的内容,他在访问中除了公布有关数字外,还谈到与中国合作时遇到的案件延宕问题。其中“一个困扰是,现在大部分案件很难很快找出有哪些人卷入其中。因而,在我们得等到中国请求协助,指出某人卷入一些犯罪事件时,结果总是会有数年延迟。”
另方面,双方在法律制度、文化背景等差异等也是造成延误的原因之一。就以赖昌星案为例,中国从加拿大遣返赖昌星共耗时12年,虽然加方在2000年就对赖下达离境令,但他还是“赖”了11年,包括申请“政治避难”、暂缓遣返和遣返前风险评估等,据悉中国对此一直感到不满。
对此,赵朴解释,加拿大重视移民,“我们对移交外国公民是慎重的,包括中国公民”。每一个在加国被要求移送出境的人,都享有适用法律抗辩的权利,这意味着一些人会使用所有的法律工具作为抗辩。但一旦签发移送令,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就会立刻执行移送。
对于涉嫌贪官及犯罪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问题,赵朴表示,如果当事人擅长隐藏或者转移资产,实在难以发现和识别,因为加国确实需要关键证据,还有经常遇到嫌疑人在加拿大,但财产在其他国家的情况。他指出,其实绝大部分的调查需要由中国来做,但恰恰中国在反洗钱调查方面是一个薄弱环节。
不过在境外追赃上,两国取得很大突破,双方去年已就返还财物和分享被没收资产协定达成一致,并草签了协定。
赵朴表示,其实加国也不想被看成犯罪分子天堂,联邦政府也没有任何意愿,想把腐败官员和不法财产留在加拿大,因此也希望有关协定能够生效。
他透露,有关协定很快就会正式签署,这将是中国就此签订的第一个专门合作协定,中国可将此作为模样总结到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中,这对中国与国际合作反腐将是一个重大信号。
赵朴透露,追赃的一个挑战是发现和识别非法财产,这份协定将覆蓋所有可识别的财产。加拿大作为被请求方,需要做大量调查,提供能证明非法资产的关键证据。在返还财产方面,加方希望的是中国法院发出的没收令,使其能据此对该财产实行没收。协定还包括可预计财产的分担,比如需要扣除被请求方为此展开侦查、起诉等费用。
另据《法制日报》去年7月报道,参与协定两轮谈判的中方代表团团长、外交部条法司司长黄惠康介绍,中加返还财物和分享被没收资产协定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关于返还,如缔约一方的法院认定某项被非法侵占的财物为缔约另一方或其境内的企业、个人合法所有,该方将根据协定和本国法律将该财产返还合法所有人。据此,被贪污、挪用的国有资产,被挪用、诈骗的企业和个人财产,如能证明合法所有人,将会被返还。
另一方面是关于分享,对于没有或无法认定合法所有人的犯罪所得资产,如走私、贩毒获得的赃款,缔约一方将在没收后,与另一缔约方按一定比例分享有关资产。分享的目的在于鼓励和促进双方在打击犯罪、追缴犯罪所得方面的合作,分享的前提条件也是另一缔约方为促成没收提供了协助或合作,包括情报、行动、法律或司法协助。分享比例则根据合作方贡献的大小决定。
另外,按照协定,对于返还的财物,应当返还其合法所有人,包括国家作为合作所有人。对于分享回来的资产,根据协定规定,移交资产的一方不得对接收资产的一方就资产的使用限制任何条件。我国根据协定从加方接收有关分享资产后,将会与没收犯罪所得一样,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