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交猥亵事件当事人及妻子现身澄清 系乌龙
引来网友关注的珠海公交猥亵事件竟是乌龙。珠海市公安局宣布:经警方多方核查,网传“珠海公交猥亵事件”视频中当事人陈先生与幼女系父女关系。父女之间的亲昵动作被充满正义感的网友拍下后放到网络上就变成了珠海公交猥亵事件,好在陈先生携带妻女一家三口来到公安机关澄清事件真相,网友才了解事实。有网友表示,把父女的亲昵动作拍下来放到网上,还弄出如此惊悚的标题,是不是诽谤呢。也有网友表示,父女如此亲密,难免引起人们误会。网友也是出于一片好心。

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陈先生现年31岁,广东陆丰市人,在珠海唐家镇经商。据其介绍,12月2日当天,他带女儿乘坐十路公交车外出,由于女儿撒娇,自己当时的举动是试图哄女儿开心。后来从朋友处得知自己和女儿被上网。
之后陈先生主动联系警方,并携带妻女一家三口来到公安机关,表示要通过珠海公安向网友澄清事件真相。珠海市公安局当天晚发布消息:经警方多方核查,网传“珠海公交猥亵事件”视频中当事人陈先生与幼女系父女关系,目前没有证据证明视频中的行为涉及违法,事主一家已主动到公安机关澄清。
对于网友的指责,陈先生的妻子表示委屈,她说丈夫十分疼爱女儿,日常生活中绝没有猥亵行为。她认为是因网友对其丈夫行为不理解而产生误会,每个人表达爱的方式会有不同。
经警方多方核查,确定陈先生与视频中的幼女确系父女关系,目前没有证据证明视频中的行为涉及违法。珠海警方感谢广大网友对社会治安的关心,同时也呼吁市民发现可疑情况时能选择立刻报警,以利警方及时依法处置。
针对读者们关心的网友该行为是否涉及诽谤,观察者网咨询了一些法律专家,专家提醒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不过如果发现生活中存在不利于社会治安的现象,最好的办法还是直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