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约谈10家电商:“双11”禁止价格先涨后降
“双11”即将到来,各大电商已经开始摩拳擦掌,大打广告促销。而与此同时,国家工商总局也加强了对电商的监管。
10月31日,工商总局召集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苏宁易购、1号店、亚马逊商城、聚美优品、携程、58同城、去哪儿网等10家电商,要求梳理以往促销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防范。
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网络经营者要认真梳理以往集中促销活动出现的问题,各电商需要对照问题自行纠错,将质量放在第一位,不要做一锤子买卖。

去年“双11”结束后,阿里巴巴的销售团队庆祝。
禁止商品价“先涨后降”
甘霖针对今年“双11”指出,应纠正网络商品交易中存在的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的审查处置不力、消费者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护、网络经营数据过度封闭和销售行为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向电商提出,必须在网站事先公布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排查促销者的经营资质、身份信息,全面梳理近期网络商品价格,防范经营者采取“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欺骗消费者,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
禁用“史上最低价”等宣传语
工商总局指出,“双十一”消费者受到侵权的“重灾区”,还包括一些网络经营者使用“全网价格最低”、“史上最低价”、“销量第一”、“排名第一”等违反《广告法》规定的用语开展广告宣传。
“如果说电商确实宣传的是最低价的话,如果真的价格是最低就没问题;如果是假的,那么就是一个欺诈行为,但这种欺诈不属于传统欺诈,只能说是价格上的虚构,消费者真是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按照承诺,索要他多支付的款项。”北京国汉律师事务所邵亚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此次约谈会上,京东首席营销官蓝烨表示,京东已邀请第三方测试网店上售卖的食品的质量情况。在后台系统中,去掉“第一”、“最”等字样,尽量规范宣传用语,以避免误导消费者。
“一些第三方平台对平台内违规行为的处理过轻,而对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开放不够,已经成为助长网络违法经营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甘霖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表示。
工商总局在约谈会上提醒各大电商企业,“双十一”严禁欺骗消费者,严禁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信息发布,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
除此之外,工商总局认为,在配送不及时的情况下,要向消费者做好解释,确保“7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得到切实执行。
对于配送问题,阿里巴巴副总裁王煜磊在约谈会上表示,对于今年“双十一”,天猫在前期已经与各大快递公司沟通,对购买的商品运输过程实时监控,在配送中保持透明、通畅,尽量避免因为“双十一”导致包裹延迟问题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