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普选办法获2/3立法会议员通过有一定难度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8月31日在特区政府总部会见媒体时表示,特区行政会议官守及非官守成员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所作出的决定。梁振英强调,要成功落实普选“仍然有一定难度”。如果不能争取到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支持,选举办法只能原地踏步。

梁振英8月31日在特区政府司局长及行政会议成员陪同下会见媒体
8月3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确定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可以普选产生。
梁振英在《决定》通过后会见媒体,他表示,他和特区政府将努力做好后续工作,实现全港五百多万合资格选民一人一票选出行政长官的民主目标。《决定》已经为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方案定下框架,特区政府会尽快启动第二轮公众咨询,并于明年首季向立法会提交修改基本法附件一的修正案。
梁振英说,根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按照基本法和人大的有关决定发展民主,是香港人的共同愿望,香港人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不仅是香港的重大跨越,也是国家的历史大事。他说,“只要大家愿意,2017年选举行政长官,香港大部分市民,即五百多万合资格选民,就不再是旁观者。”
梁振英还强调,今日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并不是最后一步,因为要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还必须得到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通过,因此,要成功如期在2017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要让香港市民人手一票,“仍然有一定难度”。如果不能争取到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支持,2017年的行政长官选举办法就只有原地踏步,五百多万本来可以投票的香港人就会失去投票权。
在人大常委会宣布有关决定后,立法会泛民议员表示,对决定表示失望,并将联手否决根据人大常委会决定提出的政改方案。由于政改方案需要获得立法会三分之二议员支持才能通过,意味着该方案很可能不会被通过。
占中行动也发表声明称,第二轮政政咨询已变得毫无意义,如果港人对“一国压倒两制”保持沉默,“一国两制、高度自治”将会灭亡。
梁振英表示,人大常委会今天的决定并不是终极方案,不代表日后不能够再就普选行政长官的方式再作修改。
梁振英表示,在不同的方案之间,香港人最大和最重要的共识,就是让香港市民在2017年历史性地行使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的权利,让香港政制发展向前踏出一大步。“香港的政制发展不能停顿,香港的繁荣稳定不能倒退,我呼吁全港市民,包括全体立法会议员,不分党派,都要齐心一意,落实普选,推动民主。”

梁振英:普选办法获2/3立法会议员通过有一定难度
梁振英承认,政改争议大,大家有不同的理想方案,并指是可以理解,但重申“‘求同存异’和‘稳中求变’是香港人的共同愿望”,呼吁包括全体立法会议员在内的全港市民理性、冷静、务实地看待问题。梁振英还强调,这是香港第一次、历史性地能够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选举产生自己的行政长官,希望广大市民珍惜这一权利。他同时还呼吁以和平、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强调任何违法、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行为都不会得到大多数市民的支持。
根据人大的决议案,特首参选人需要获得提名委员会过半数委员支持,才能成为特首候选人;候选人人数为2至3人;提名委员会按照选举委员会组成,人数保持在1200人,由四大界别组成的结构不变。
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31日作出《决定》,完成特区“政改五步曲”中的第二步。特区政府将依次在年尾进行第二阶段的政改谘询工作,根据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框架,就较具体的政改方案谘询公众,迈出“第三步曲”。次轮谘询后,特区政府明年就会提出政改方案交予立法会表决,方案若得到全体立法会议员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则进入“第四步曲”,由行政长官同意,最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备案。
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表示,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首普选有决定后,在本地立法层面仍有不少讨论空间,包括个人票是否可取代公司或团体票、入闸门槛、以及若只有一名候选人出闸时应如何处理。
立法会泛民议员已经表示,会联手否决根据人大常委决定提出的政改方案。范徐丽泰坦诚,有关方案如果在现阶段进行投票会难以通过。她希望港府在第二阶段咨询时,各方面都应该冷静下来,加入大多数市民都接受政府方案,泛民亦应该考虑市民的想法。
范徐丽泰称,普选是香港想重要一步,如果第一步走得不稳,要走得快,跌倒后的效果会更差。

香港立法会大楼
(观察者网综合新华社、南华早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