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书记张春贤撰文:实行民族平等的计生政策 降低并稳定生育水平
新疆党委书记张春贤在7月3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其中在治理暴恐事件多发的南疆的政策中,提及“实行各民族平等的计划生育政策,降低并稳定适度生育水平”。
按照现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城镇汉族居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一个子女,少数民族居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汉族农牧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少数民族农牧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
夫妻一方是少数民族的,按少数民族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的,按城镇计划生育规定生育。
据新疆统计局2011年5月6日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全区人口中,汉族人口8746148人,占总人口的40.1%,各少数民族人口13067186人,占总人口的59.9%。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256229人,增长了16.7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097594人,增长了19.12%。

张春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