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禁止记者私自开展批评报道 李承鹏:批评若需恩准就成了撒娇
今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8起典型案件,涉及新闻敲诈、假新闻等。在8起典型案件后,通告还表示,禁止记者站跨行业、跨领域采访报道,禁止新闻记者和记者站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开展批评报道。对此,大V李承鹏表示如果批评都需要领导恩准,那就不叫批评,叫撒娇。

李承鹏6月18日微博
在通告中的8起典型案件中,有6起为新闻从业人员以负面报道为名,向企业要挟、索要财物,涉及金额为2万至17.8万不等。作为一直呼吁新闻“自由”的大V,李承鹏首先展示了他的语文功底,称“这是一个病句”,然后他认为这意味着批评是需要“恩准”的,并认为“需要恩准”的批评应称做“撒矫”。也许他还没有忘记去年10月的“陈永洲案”——2013年10月,《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后被吊销记者证)被逮捕,《新快报》连续两天在头版公开要求放人。前记者李承鹏也加入了要求放人的行列,他激情地说,“你到底要干什么,你到底想掩盖什么。今天,放人!”几天后,陈永洲案案情披露:陈永洲在2012年至2013年连发十余篇有关中联重科的报道,其中只有“1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采访下完成,其余都是由他人提供。在此期间,陈永洲收受了数十万元和几千港币。

李承鹏6月18日微博
死磕派律师袁裕来也在李承鹏发出微博3分钟后迅速反应:什么意思?难道之前新闻记者和记者站未经本单位同意,能够私自开展批评报道?
之后,李承鹏联系起了生育、开公司、出国等行为,并再次秀出了他的排比句功力:“生孩子要批准,办企业要批准,出国要批准,出书要批准,办报纸要批准,办选秀节目要批准,现在连批评也要批准了。牢牢把一切权力握在自己手里,生怕坏人渗透,你累不累?你不抑郁,谁抑郁。”
排比还没有结束。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转发李承鹏微博道:未经批准不得发微博!
《博客天下》主编沈亚川通过其新浪微博@床运专家 表示,没必要过度解读,他说:广电总局这个关于记者不能私下做批评报道的禁令,不过是南方日报和人民日报深圳站等案例出来后官僚系统的照例条件反射,内容并无新意,也谈不上是管制尺度的明显提升,用不着过度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