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雄公安依法击毙一男子获网友热议:这才是人民的保护神
“昆明和乌鲁木齐火车站的时候,网民责怪警察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开枪,现在云南这事出来,网民又说为什么警察要开枪。”云南警察依法击毙一名“驾车冲撞赶集群众”男子的消息连身在美国的网友“YoungWoo”也予以了关注。今天,《新京报》就此事进行长文报道,该文章一度登上各大门户网站首页,引起网友热议。
据《新京报》报道,5月15日8时许,上访人员方九书、周训娥等将汽车堵在罗坎镇政府门前,并摆放花圈。抗议期间,方九书有过激行为。考虑到方九书行为过激,当天又是赶集日,有上千群众,怕方九书做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罗坎镇政府工作人员在12点多向县公安局报案,县公安局决定派特警出动维持秩序。
随后,特警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依法向方九书射击。方九书不治身亡。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告诉记者,特警总共开了4次枪,发射了12发子弹。
第一次鸣枪警告:方九书在撕字条时突然跑到车上,特警劝他下车,他不下车,并拿出一把长刀砍向特警,对其构成威胁。在这个危险情况下,特警朝天开枪警告;
第二次打破轮胎:方九书关闭车门,发动车子,特警开枪打破轮胎;
第三次鸣枪再警告:特警开枪打破车轮胎后,方九书并没有停车,车辆继续向前行驶,撞到特警的车,特警再次鸣枪警告;
第四次开枪:方九书仍没停车,并继续向前行驶,为有效制止方九书,特警朝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开枪。

镇雄公安官方微博截图
但一些民众及网友认为特警击毙方九书这一行为值得商榷。镇雄官方表示已了解到部分群众反映当时情况并不危险、没必要打死该男子的意见,但警方当时开枪是否合适,具体结论要以当地检察院的调查报告为准。
据《新京报》报道,检察院的报告结论初步形成:被毙男子涉嫌用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警察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开枪。镇雄县公安局政工科王英国科长称,事发现场有全程录像监控,有关部门会给出公正结论。
尽管官方已正面回应此事,可仍有网友不满意,部分网友认为警方的枪法应该更加精准,打在腿上或者其他不致命的位置。“不能打腿么?”注册黑暗料理师问。
网友“阿破D”也认为警方草菅人命:“我只是觉得警察开枪杀人,应该再万不得已开枪才行。可以想办法让他停下来,比如撞车,毕竟人活着不容易。”
对于这类观点,网友“兵哥OnTheWay”毫不客气地说:“很多人是不是警匪片看多了啊?你以为想打胳膊就打胳膊,想打大腿就大腿啊?那可是枪,不是激光灯玩具。”
网友“oishi喵”也认为这一方案可行性不高,缺乏常识:“他坐卡车上开车,你有办法穿过卡车厚厚的钢板击中他的腿部或胳膊么?”
除了上述言论外,一些网友上了“标题党”的当,他们斥责警方用12枪终结方九书生命太过残忍。“就算那农民是个越级的上访者,你需要开致命枪吗?还连开12枪,你跟这个农民有这么的深仇大恨吗?”“特警枪法准,一枪毙命不了,二枪够了吧。十二枪干嘛?以前都是假靶子,现在刚好逮到机会可以练真靶了?”
舆论质疑云南镇雄警方开枪是否恰当并不是个案,一些人自允法律专家,在警方办案时指手画脚。但“砖家”毕竟是少数,大多数网友没有过度拔高,只是就事论事,给出自己的观点。“若是真的开车撞向围观群众,因不及时开枪而造成死伤,肯定又会有人骂警察了。”“lu小瘦又矮又瘦”评论道。
在镇雄公安官方微博下,“缺一点正文”称赞了警方的果断:“干得漂亮!这才是人民的保护神!”
近日来,中国接连出现暴恐事件,网友“f-l-l-lin”认为应当将心比心,对制造暴力的人予以打击:“云南自从发生恐怖事件就一直提心吊胆,如果那人真拿着马刀,你说你心里不害怕?”

网友称赞警方果断:干得漂亮!这才是人民的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