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裕来自称拒绝真功夫案100万委托 商家提醒不要自作多情
今天下午16:16分,大V律师袁裕来在微博中义正言辞地宣告,自己拒绝了餐饮企业“真功夫”公司100万元代理费的诱惑,因为正义不在“真功夫”方。
微博中,袁裕来表示“我决定无偿代理蔡春红参与听证。此前,接受对方委托的话,可获代理费100万元。我拒绝的原因:1、正义在蔡家;2、100万元购买的除了法律服务,还有法律人的尊严,咱不能卖;3、死磕律师们坚守法律底线行为,必须坚决维护,不能分裂。 ”

袁裕来律师微博转发@真功夫法务中心微博,要求大家“判断”。
出人意料的是,此后的21:31由袁裕来转发的微博中,真功夫公司通过@真功夫法务中心微博冷淡否认委托袁裕来,“不认识哪里有一个袁裕来律师”,请“袁律师不要自作多情”,“真功夫只邀请品格优良,业务精湛的律师加盟,不会与这种自我炒作、不尊重事实和无底线的的律师合作。”

袁裕来生成拒绝了真功夫100万元委托,商家称“不要自作多情”。
在之后的网友评论中,有网友表示支持袁律师,也有人对袁律师冷嘲热讽称其炒作。



网友评论截图
相关背景:真功夫案持续发酵
自2011年3月“真功夫”创始人之一的蔡达标被抓后,这场“真功夫”内讧已经持续了3年时间。期间,2013年12月12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蔡达标等五人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抽逃出资案作出一审判决。蔡达标因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蔡达标对判决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今年2月19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袁裕来在微博中提及的案件是“真功夫”案中的另一个关联案件。蔡达标日前曾就《2013年度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将潘宇海、潘敏峰、今日资本方华及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相关决议。
2011年,在东窗事发后,蔡达标曾根据真功夫公司《章程》4.2条规定(公司董事长由股东蔡达标委派),委派其妹妹蔡春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2013年12月9日,潘宇海在广州市天河区召开了《2013年度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了若干议案,其中包括选举潘宇海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蔡达标认为,上述临时董事会召开程序违反公司《章程》,各被告恶意串通,严重损害原告以及公司利益,其所有决议应予撤销。
袁裕来也在博客中提出:“由于真功夫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根据中外合资法规定,董事长的任命由公司章程规定,真功夫公司的章程是经过广东外贸厅批准的,其中规定董事长由甲方(即蔡达标)任命。因此,申请将董事长变更为蔡春红,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东莞市工商局以对方潘宇海等对公司章程效力有异议为由,驳回了申请。”
原告真功夫公司则表示,被告所作出的董事会决议涉及到原告及各股东的重大利益,尤其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和公司章程的修改并非一般利益,而是属于特别重大的董事会决议事项,被告理应秉持最大善意原则及最大诚实信用原则,以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而不能滥用权力,滥施暴力,明显恶意的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被告临时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和决议事项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应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