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副市长谈扫黄:广州一些性服务未确定属卖淫犯罪
东莞扫黄事件让全国的目光转向广东。广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谢晓丹19日谈及广州扫黄时表示,广州的情况还有点不一样,有大量外来人口,因为有需求,所以滋生了一些廉价的性服务,有些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卖淫犯罪,比如打飞机。
“广州的情况其实还是不错的,以前一说去东莞玩大家就会联想,但很少有人会说来广州玩。”谢晓丹说。
谢晓丹提出扫黄的司法难题:“此外,省高院和公安机关对‘半套’性服务行为的法律界定问题尚未明确,也对警方的行动造成了困扰。但可以肯定的是,扫黄已经成为广州警方的‘常规动作’,我们还将加大力度。”“半套”性服务或指俗称的“打飞机”。
《羊城晚报》2月20日报道了这一消息。
“打飞机”是否违法这一问题去年曾引起争议。广东高院2013年7月表示,“打飞机”行为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卖淫”,但却属于治安管理处罚范畴内的“卖淫”行为,即属于违法但不犯罪,应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
观察者网专栏作家占豪当时即提出,广东高院的回答并无问题。但从社会角度去观察,其回答强调了“打飞机”、“波推”等色情服务不属于犯罪行为,这是当前刑法规定,却淡化了其违法同样也将受到治安处罚的规定。如此一来,必然会使得社会产生相应误解,即误解我国司法部门默认了“打飞机”、“波推”、“口淫”等色情服务合法,或者是放松了对相关色情服务的打击力度。
2014年2月,央视新闻频道开始滚动播出东莞色情业暗访报道,曝光了十多家涉黄酒店,视频中东莞110数次接报却不出警。随即,全国多地警方展开集中扫黄行动。
2001年公安部发布《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批复认为,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应当依法处理。
尽管各地有公安机关依据这一批复对按摩店色情服务者和组织进行处罚,但这一批复不具有法律效力,各地执法中也存在不同标准。

广州副市长谈扫黄:广州一些性服务未确定属卖淫犯罪(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