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土地竞拍 任志强连发微博隔空大骂北京国土局
近日,远在黑龙江参与亚布力年会的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高调发声,连发五微博批评国土部门。批评市国土局坚持不认经公证的身份证复印件,导致华远无缘报名参加土地竞买。
2月12日23点左右,任志强在微博上透露,由于他本人出差在外,无法将身份证原件留在公司用于申报参加市国土部门举办的土地出让申报,就请公证处公证了身份证复印件用于申报,但未获得国土部门承认。任志强表示,每年公司参与土地投标数十次,身份证明每次都在国土部门备案。

任志强微博炮轰国土部门不作为
随后他又连发4条微博,质疑国土部门“居然无能从历史资料中核对我的有效身份和公司的法人代表地位?”任志强甚至指责有关部门“严重的不思进取的官僚作风,又如何跟得上三中全会的改革要求?”任志强称,改革要坚决改掉的正是政府部门不为民服务,不为市场服务,不为社会创造条件提供高质高效服务的恶习。
在微博上的这一批评引起极大关注,俨然成了事关国土部门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的公共事件。
有开发商同行表示,这一次任志强及华远地产“起码有疏忽”,不能说完全没有责任。炮轰国土部门的态度并不太妥当。但开发商也建议特事特办,国土局应提升服务理念,“毕竟任志强也在尽力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都走公证程序了”。
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凤章认为,投标申请,不是简单地住宾馆、买机票,不可作简单类比。对于土地竞拍这样的动辄上亿的大项目,必须要确定这一投标意向是当事人本人的真实意愿表示,所以必然要出示身份证原件。
对于此次土地竞拍来说,丰台西局土地出让金额达35.7亿元,顺义赵全营地块也以25.1亿元的高价拍出。因此,对于参与竞拍的一方进行身份的严格核实与认证尤属必要。任志强确有进行公证,但公证的不是参与土地竞拍委托授权,在自己无法到场时委托他人代行职责的授权,而是自己所留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无异。对委托授权的公证,则是任志强要和被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当面做出委托的意思表示,公证员当面核实二人身份,并确定委托授权的范围等,从而证明被委托人享有以任志强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义从事投标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因此,他也表示,对于国土部门的批评实有不妥当之处,这次事件,恰恰说明了国土部门办事人员的认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