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夕法尼亚州青少年性犯罪者登记册被裁定为违宪 - 彭博社
Josh Eidelson
法官马克斯·贝尔摄影师:卡罗琳·卡斯特/AP照片宾夕法尼亚州针对青少年罪犯的性犯罪者登记册是违宪的,州最高法院周一裁定。在5-1的决定中,法院得出结论,州政府通过对成年人行为做出基于他们青少年时期所犯罪行的“不可辩驳的推定”,侵犯了他们的正当程序宪法权利。目前的规则是,定罪的青少年至少要在登记册上待25年,这“对青少年罪犯获得住房、教育和就业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从而阻碍他们的康复能力,”写道(PDF)法官马克斯·贝尔。此外,他指出,该规则是“基于所有性犯罪者都存在高复犯风险的假设。”
这种假设可能很普遍,但没有证据支持。“多项研究表明,这些政策并没有降低已经性侵犯的青少年的性或非性复犯率,”约翰·霍普金斯布隆伯格公共卫生学院儿童性虐待预防摩尔中心主任伊丽莎白·勒图尔诺说。“这些比例已经非常低。”事实上,青少年性犯罪的复犯率(根据几项研究,处于个位数)远低于其他犯罪,国家犯罪与失德委员会的高级项目专家尼科尔·皮特曼指出。“儿童的犯罪模式并不是固定的,”皮特曼说。“儿童的本性并不是静态的。”
(这样的论点并没有影响宾夕法尼亚州法官科雷尔·史蒂文斯,他在其异议(PDF)中写道:“在这种情况下,已裁定的青少年性犯罪者的‘名誉权’不应优先于强奸受害者可能持续一生的痛苦,”并且“个别青少年犯罪者的行为是决定注册要求是否确实会持续其一生的决定性因素。”
霍普金斯的莱图诺说,未成年人所犯的性犯罪更常是“情境因素”的结果,比如同龄人的影响、冲动或对适当性的无知,而不是“对儿童的持久性性兴趣”。根据她的研究,性犯罪者登记册上的未成年人更可能被指控低级犯罪,但并不更可能被定罪,她将这种差异归因于“红字效应”。“当你登记青少年时,”她说,“周围的人,包括执法人员和社会,会将他或她视为危险,并可能更有可能因最终并不违法的行为逮捕那个孩子。”
被列入性犯罪者登记册并不是对青少年定罪的唯一持久伤害。“污名化、创伤、私刑暴力、自杀意念、无法过上稳定生活——无法就业,总是以某种方式在逃——这一切都令人难以承受,”2013年人权观察报告的作者皮特曼说,该报告基于对281名作为未成年人被定罪的性犯罪者的访谈。根据莱图诺的说法,摩尔中心即将发布的研究显示,登记在性犯罪者名单上的青少年更可能报告感到绝望和不安全,且不太可能报告参与志愿活动。
尽管如此,惩罚性措施如宾夕法尼亚州的措施仍然受到欢迎。虽然法官的裁决部分基于宾夕法尼亚州宪法保护的“名誉权”,皮特曼表示其逻辑——基于青少年犯罪对成年行为的普遍、数十年的假设违反了正当程序——“可以、应该并且将会”在其他州的宪法挑战中使用。她指出,宾夕法尼亚的登记规则仅适用于某些性犯罪,以及年龄至少为14岁的罪犯,比南卡罗来纳州等州的措施更不具惩罚性,在那里,较轻的犯罪,年轻儿童所犯的,可以使他们终身列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