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法学院教授称学校性侵犯政策不公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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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法学院的学生在马萨诸塞州剑桥摄影:Corbis哈佛法学院的教职员工强烈谴责该大学的新性侵犯政策,在一封 公开信中发表在 波士顿环球报 上,日期为10月15日。这28位法学教授表示,这种做法对被指控性不当行为的人不公平,并且“缺乏最基本的公平和正当程序元素。”
哈佛大学在7月宣布了处理性侵犯指控的新程序,包括使用专家调查员调查从实验室骚扰到强奸的各种指控,根据 环球报的报道。
该大学是60所因处理性虐待案件不当而受到教育部调查的学校之一,表示在调查性不当行为指控时将采用“证据的优势”标准,这意味着学校将根据学生是否更可能实施性侵犯来判断案件。判定有罪并不是刑事裁决,但可能意味着该学生被开除或面临其他纪律处分。
“哈佛大学采纳的这一特定性骚扰政策将造成更多的伤害而非好处,”教授们在信中表示,并指出新的调查程序将“极大地偏向被告。”教授们表示,这些政策在双方都醉酒的情况下不公平地偏向一方,并阻止被告学生在“对抗性听证会上提出辩护。”
哈佛的新政策是全国各大学在联邦和州政府压力下,实施更强有力的性侵犯受害者保护措施的一部分。上个月,加利福尼亚州州长杰瑞·布朗签署了一项法律,要求学校实施“积极同意”规则,这意味着学生必须明确同意进行性行为,否则将不被视为管理员眼中的强奸。
在2011年,奥巴马政府发出的一封信后,几所大学收紧了政策,该信指示学校更有力地应对校园强奸,否则将面临失去联邦资金的风险。信中指出,每五名大学女性中就有一名是企图或实际性侵犯的受害者,大学在2009年报告了3,300起“强制性性犯罪”案件,政府称这些统计数据“令人深感不安,是对国家的行动呼吁。”
一些法律专家批评这些新规则,认为这些政策根本不公平。
“他们受到很大压力,要求采纳那些几乎不考虑正当程序或积极危害被告学生权利的政策,”教育个体权利基金会的立法政策主任约瑟夫·科恩说。科恩表示,学校“非常害怕”触犯政府。
“我认为我们会开始看到更多的教职员工,他们没有大学本身那样的制度恐惧,开始表达他们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