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德-弗兰克改革因监管机构缺乏意愿而受阻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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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来自彭博社观点在奥巴马总统签署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成为法律四年后,民调显示大多数美国人认为该法案未能足够保护他们免受2008年危机的重演,而这场灾难至今全球经济尚未完全恢复。他们是对的。
从本质上讲,多德-弗兰克法案应该像一个三阶段的遏制系统。更好的监控和对风险承担的限制将使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如果金融机构确实陷入困境,增加的资本将使它们更有可能生存下来。如果它们仍然失败,提前规划和新的解决机制将允许它们在不摧毁金融系统和经济的情况下进行处理。监管机构尚未完成这一安全系统的任何级别。
在第一阶段,沃尔克规则阻止接受存款的银行参与可能导致突然损失的投机交易,而美联储的压力测试则帮助确保大型银行为最明显的风险做好准备。然而,全球协调不力和数据困难使得监管机构离创建一个能够告诉他们风险集中在哪里的预警系统的目标还很远。例如,如果一家大型美国对冲基金重仓投资于即将因新兴市场损失而被抹去的外国银行,没人会看到整个局面。
在第二阶段,美国监管机构已将银行控股公司的资本要求设定为每100美元资产5美元,足以吸收5%的损失。这比大多数在上次危机时拥有的资本要多,但仍远远低于所需的水平。纽约大学的经济学家估计,六家最大的美国银行几乎缺少3000亿美元的资本,以应对严重危机。其他机构,包括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仍然没有任何资本要求。
在第三阶段,监管机构对他们所称的有序清算权进行了大量宣传,这使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能够介入,接管并重组一家陷入困境的银行控股公司,同时保持其重要子公司的正常运作,仿佛一切都没有问题。然而,这一机制仍未经过检验,甚至连FDIC自己的副主席也怀疑它能否应对像2008年那样的危机。与此同时,监管机构迄今为止对银行无法提供令人信服的“生前遗嘱”表示容忍,在这些遗嘱中,银行必须展示如何通过破产程序安全地解散。
市场对多德-弗兰克法案的裁决已经显现:研究表明,债权人更便宜地向最大银行提供贷款,假设政府将在紧急情况下救助它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估计,这种隐性纳税人补贴在2011年和2012年高达每年700亿美元。
多德-弗兰克法案赋予监管机构所需的权力,以防止金融部门依赖纳税人并危及经济。所缺乏的只是使用这些权力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