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电视台试图让埃及为媒体打压付出代价 - 彭博社
Andrew Martin
半岛电视台已通知(pdf)埃及政府,它可能会向国际法庭提起仲裁案件,这一举动是由于该媒体网络所描述的埃及军方对其记者的持续骚扰和恐吓。
在去年穆罕默德·穆尔西政府被推翻后,半岛电视台的埃及许可证被撤销,四名记者仍在拘留中。实质上,埃及政府不喜欢阿拉伯世界的声音对其的评价,并且根据该网络的说法,采取了非法行动来压制这一声音。
潜在的仲裁请求基于1999年埃及与卡塔尔之间的投资条约,卡塔尔是半岛电视台的拥有者,该条约要求外国投资获得“公平和公正的待遇。”提交争议通知是仲裁的必要前提,该网络寻求1.5亿美元的赔偿,此外还要求“根据其法律权利对待半岛电视台及其员工,”根据卡特-拉克,代表该网络的伦敦律师事务所。
“自2001年开始在埃及播出以来,半岛电视台在埃及投资了大量资金,”该网络在一份声明中解释道,“对半岛电视台的持续攻击的结果是其投资被征用。”如果在六个月内未能解决此事,半岛电视台将继续进行仲裁案件。
仲裁条款通常包含在双边投资条约中,以便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一种方式,除了当地法院之外,如果他们认为自己的投资被征用或因不公平待遇而受到损害,可以对东道国政府提出挑战。近年来,类似的条款因公司利用它们推翻环境和金融法规甚至法院判决的指控而受到严厉批评。
《投资仲裁报告》的出版人 Luke Eric Peterson, 指出,半岛电视台的索赔只是媒体公司对东道国政府提出的最新案例。他表示,其他大多数案件涉及商业争议,而不是与新闻或出版相关的虐待。
然而,在一个案例中,一家小型出版公司,立陶宛公司的子公司,声称在为一位反对派政治家印刷材料后遭到乌克兰政府的骚扰。仲裁小组最终裁定反对该出版公司Taki spravy,称政府的行为是否出于政治动机并不完全清楚。
彼得森表示,半岛电视台的案件可能取决于仲裁员是否认为投资条约保障言论自由。他说,即使没有,仲裁员也可能决定其他条约被违反。这是半岛电视台声明中提到的一条途径,该声明引用了涵盖言论自由和不被任意拘留权利的“国际人权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