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取消了对大额竞选捐款者的主要限制 - 彭博社
Karen Weise
最高法院推翻了对联邦竞选捐款的两个主要限制之一,这一举动可能会让更多资金通过复杂的捐款网络流入选举,并对仍然存在的法律的执行施加更大压力。
联邦竞选捐款的限制有两种类型。一种限制个人可以向任何候选人或竞选委员会捐赠的金额;另一种限制捐赠者在一个选举周期内的总捐赠金额。最高法院在一项5-4的裁决中(pdf)推翻了第二个组成部分。罗伯茨首席法官在多数裁决中写道,整体上限并没有进一步推动“限制竞选资金的唯一合法政府利益:防止腐败或其出现。”
罗伯茨指出,捐赠者可以通过向九个候选人或委员会捐赠个人最高限额,几乎达到其总限额,这将阻止该人在其他竞选中进行捐赠,并“剥夺个人通过向支持其政策偏好的候选人捐款来行使其表达和结社权利的能力。”他问道:为什么向九个竞选捐款是可以的,而向第十个竞选捐款被视为非法呢?
四位持异议的法官在斯蒂芬·布雷耶法官撰写的意见中不同意这一简单的看法。布雷耶写道,这一裁决创造了一个“巨大的漏洞”,以规避对候选人的限制,捐赠者可以向其他可能支持同一候选人的委员会捐款。
布雷耶列举了三种不同的场景来说明这将如何运作。“没有总限额,法律将允许一个富有的个人在两年的选举周期内开出360万美元的支票——全部用于支持他的政党及其候选人。”他说,法律允许一个政党及其候选人以一种方式设立他们的委员会,从而“将大部分富有捐赠者的贡献转移到一个候选人身上。”在附录中,布雷耶提供了一张表格,展示了这将如何展开: 
他还勾勒出了一种捐赠者如何利用政治行动委员会(PAC)将资金引导给候选人的方式。政党的支持者团体——个人、公司或工会——创建200个PAC。每个PAC声称将利用其筹集的资金支持党内的几位候选人,尽管它将优先考虑那些最处于危险中的候选人……在两年的选举周期内,富有捐赠者1号向每个PAC捐赠10,000美元(每年5,000美元),总计2百万美元。富有捐赠者2号也做了同样的事情。其他八位富有捐赠者也是如此。每个PAC将收集到100,000美元,每个PAC可以利用其资金向党内10位最受攻击的候选人各写10张10,000美元的支票……接受捐款的候选人可能不知道是哪位富有捐赠者对他或她收到的200万美元负有个人责任。但接受捐款的候选人很可能知道这10位富有捐赠者是谁,并对此表示适当的感激。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表示,向PAC的捐款将“被其他人对同一PAC的所有捐款显著稀释”,因此不会构成腐败风险。他还发现,设立众多委员会的例子要么是“不可信的”,要么在其他禁止委员会之间协调和指定的法律下已经是非法的。他接着表示,国会和联邦选举委员会有办法进一步限制委员会与候选人之间的联系,例如限制团体之间的转移。
如果现有或未来的法律旨在控制这种交叉,那么执行部门就必须确保不越界。正如我最近所写的那样,揭露潜在的非法捐款并非易事。犹他州的一项调查由拥有传票权的专家进行,花费了400万美元和数月的工作,仅仅是为了理清一场州级选举中的捐款网络。在今天的最高法院裁决之后,影响力的限制将更加依赖于被抓住的可能性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