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者:中国信息公开发展趋势比美国快
中新社香港12月5日电(记者 贾思玉)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至今五年有余,有美国学者对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景感到乐观,认为发展趋势比美国快。
由北京大学等机构主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香港大学、香港《镜报》月刊等协办,国际战略研究会承办的“中美关系、信息公开与治理”国际学术研讨会5日在香港召开,来自中国内地、港澳、美国和加拿大等地的十余位学者出席。
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出台,并于次年5月起实施。今年10月,中国政府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
南开大学教授赵正群在会上指出,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后,中国国务院25个部委中,有23个已发布信息公开报告,剩下国防部和国家安全部因涉及国家机密,不便公开可以理解。
耶鲁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贺诗礼(Jamie P. Horsley)对记者表示,中国政府现在普遍认识到有信息公开的义务,有关趋势非常明显,发展比美国快,问题是公开多少、公开哪些事项。
加拿大“民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著名信息法专家托比·曼德尔表示,1993年以前全球只有14个国家有信息公开相关法规,至今有95个国家。他认为中国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有待提高,不过西方发达国家也不见得表现很好。
北京大学传播与文化研究所所长龚文祥教授引述2012年公布的一项“全球信息公开法排行榜”指出,在全球已有信息公开立法的90多个参评国家中,中国排名第63,领先于法国、俄罗斯和德国。
不过,贺诗礼亦指出,在信息公开和国家机密、国家安全之间需取得一个平衡,美国也不例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