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一警察执勤时撞人致死 经审判被无罪释放
作者:谭利娅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澳大利亚新快网11月19日报道,一名西澳大利亚警察在追逐车辆过程中,撞上了一辆私家车,最终导致车内女司机死亡。18日,当地法庭判处这名警察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不成立。
29岁的警探加雷思•霍普里过去的两周内一直在柏斯区域法庭内受审。他被控去年4月份,由于追逐被盗车辆而撞死了50岁的莎朗•安德寇。
出事当日,安德寇身受多处撞伤,而她16岁的女儿则坐在乘客的座位上。陪审团花费了一个下午考虑对于警探霍普里的定罪,最终在晚间判处他无罪释放。
在庭审中,霍普里否认在追逐被盗车辆时产生“管状视力”,然后才撞上了安德寇的汽车,他当时以为这名妇女正在减速,不慎撞上了她。
法庭获悉,当时警察汽车上的警灯和警报都处于开启状态。还有一些证据显示,安德寇当时在时速60公里的区域以25公里的速度行驶,而警车的时速则高达75公里。
安德寇的丈夫表示,他对法庭的判决表示失望。他说:“我非常支持司法体系,一个民主的过程,就像陪审制度一样。我尊重法庭的审判前提,如果不能证明被告有罪,那么被告就是无罪。然而,这一决定却让我们损失惨重。”(实习编辑:李凤阳 审核:谭利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