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秦巴药业拖欠贷款 财务被法院依法查封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西安秦巴药业有限公司拖欠银行贷款1700多万元,却迟迟不还。10月2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法官来到该公司,依法搜查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查封了该公司财务室,并打算对企业、法人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
上午9时许,记者随西安中院执行法官来到了位于高陵县泾渭镇的西安秦巴药业有限公司,看到除了两位留守看门人和一办公室接待员,偌大的办公楼人去楼空。据说,因为公司负债累累,公司职员已经两周没有上班了。看门人告诉记者,该公司已经5个月没有给他们发工资了。
这是一起典型的借款合同纠纷案。
据执行案件主办法官李森介绍。2009年,秦巴药业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分三次贷款170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本息,然而秦巴药业公司未能按期归还贷款,并且一拖再拖。农行陕西分行营业部只好上诉法院,与秦巴药业公司、法人王某、保证人张某形成借款合同纠纷三案。随后银行又向西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1年1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三案执行标的本金约1700万元及利息等。
执行中,由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分别查封了被执行人秦巴药业公司所有的位于西安市高陵县泾渭镇泾渭十路土地使用权及其房产、制药设备140台套;查封了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拥有的六套房产。法院还对该公司所有的位于西安市高陵县泾渭镇泾渭十路土地使用权及其房产委托评估。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10月29日,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西安秦巴药业有限公司财务室进行搜查,查询财务账目及相关凭证,期望发现新的财产或财产线索,为依法强制执行做好准备。
西安中院执行一庭刘庭长告诉记者,如果西安秦巴药业有限公司,再不按期接受法院传唤,拒绝到庭,依然限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启动执行威慑机制,依法限制该公司法人的消费、出境等等,挤压其生存空间,直至依法拍卖该公司办公大楼、厂房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所有资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记者 李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