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诉加多宝不正当竞争案一审 索赔千万赔偿无果
9月3日,加多宝虚假宣传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双方经过5个多小时的激辩,以广药集团拒绝调解法院未做宣判暂告结束。
庭审中,王老吉提出包括加多宝不得在广告宣传上使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或“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语;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共1080万元(包括合理费用80万元)的诉讼请求。
此次庭审的主要的两大主要焦点就是:红罐凉茶指向问题和广告语是否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对于“红罐凉茶”指向性,广药集团代理律师认为,除了“王老吉”商标权人可以改名,其他人均不可以更改。即使被告辩解使用的是“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其是正名。但无论是“王老吉”还是“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都是指向王老吉。
“关于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本案指的就是‘王老吉’,没有消费者会认为要购买‘红罐凉茶’。被告以前生产的产品并无标明‘红罐凉茶’字样,‘红罐’只是一种装潢。” 广药律师进一步解释道。
加多宝律师反驳称:“红罐包装由加多宝精心策划设计、有别于其他凉茶产品,广告语中使用的“红罐凉茶”是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用来指代加多宝公司生产的凉茶产品。”
对于加多宝广告语是否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问题,双方也是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广药集团代理律师认为,加多宝极力推广“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这两句广告词,是虚假宣传,构成不当竞争。
此外,广药律师表示:“要辨别本案涉及广告是否虚假宣传,要看消费者中是否产生混淆。老百姓去餐厅吃饭要的都是王老吉,但餐厅却给的是加多宝。这些虚假广告有商家宣传等,都是受到了加多宝的误导,尽管被告曾是商标被许可人,其也承诺不会损害“王老吉”商标,但现在无论什么行为都是为了转移“王老吉”品牌的价值,就是要消灭“王老吉”品牌。”
广药认为这些广告语延续不断的队原告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其对于不断攫取原告"王老吉"品牌商誉是循序渐进的,主观上是恶意、蓄意的。
然而,加多宝代理律师则不赞同上述观点,被告律师称:“关于广告语“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不存在任何误导成分。“红罐”、“红罐凉茶”是其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有唯一指向性,就是指向加多宝产品。“全国销量领先”是一个限定词,加多宝产品一直以来都是市场销售第一,不存在任何误导,“广药用大量证据证明加多宝做了这个广告,其必须证明加多宝广告做了什么误导效果。”而广药称加多宝的这种广告导致社会误解王老吉要消亡,也需要举证证明。”
双方庭上纠纷不断,据广药集团提供给中国网财经的一份资料显示,去年11月30日广药以加多宝公司嫌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索赔千万元的诉讼。还同时向法院申请诉中禁令,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宣传。
同年12月27日,广州市中院专门就诉中禁令事项组织双方进行听证。
今年1月31日,广州市中院下达诉中禁令裁定书,裁定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等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使用“改名”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