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土部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 将推动信息查询系统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昨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统一的不动产登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会议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3月,李克强新任国务院总理。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列入72项改革方案,其中就包括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当时提出,要在2014年7月前完成这项任务。

李克强总理(资料图)
国土部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
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一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
二是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
三是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职责整合工作的指导,加快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有关事项的整理交接,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有序、平稳推进。
会议强调,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通过建章立制,一步一个脚印推动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各级政府要在这方面下功夫、出实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统一登记有利于征信、税收和反腐
所谓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针对我国目前不动产登记的混乱状况而言。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不统一,不仅涉及多个部门,比如房屋则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则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耕地、草原、林地、海域使用权等同样也分散在不同部门,如此使得统一登记十分难以实行。另外,有的部门是垂直管理,有的是地方管理,比较复杂。
因此,统一登记就是把各种不动产权进行集中登记。在今年“两会”的一次发布会上,当时还是国务委员的马凯(已担任副总理职务)解释统一登记就是“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当然,是否专门设立一个数据中心目前还不得而知。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好处显而易见。不仅有利于对不动产本身的管理,而且也将方便其他各种相关政策的执行,包括征信、税收、反腐等等。但正因为目前登记状况混乱,这项改革面临的困难也不小。
除了上面所说的各种登记机构各自为政之外,统一登记至少还面临另外两个困难。一个是法律上的清理;另一个是人员的安置。目前的几套不动产登记机构都是按照不同的法律设置的,涉及到的包括目前的物权法、土地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原法、森林法等十多部法律法规。因此,统一登记需要整合法律。
据媒体今年3月份报道,土地和房屋登记分开进行时,两个系统已有30万的员工,再加上森林、滩涂、海域等部门,这样涉及的人员更多。如何安置也是一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