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爱打官司,真的吗?-Sadhbh Walshe
今年夏天,我和几个从加拿大来的朋友去本州北部的湖游泳。那天特别闷热,我们满怀希望,想在湖里好好凉快一下。但我们抵达后才得知,只能在一个隔离区内游泳,而且那么小的隔离区还被硬生生分成几块更小的区域。这还不足以榨干我们此行的乐趣,那个蛮不讲理的救生员要求5岁的小姑娘离开“儿童区”,理由是她的橡皮鸭游泳圈不是“海岸警卫队批准的漂浮装置”,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海豹突击队学员呢!
二话不说,我们驾车去找别的游泳场所,其中一个加拿大朋友评价道:“我猜,生活在这么爱打官司的社会,这就是代价。”
诚然,这就是问题所在吧?外人总觉得,美国人出门前一定先把人身伤害律师的电话号码设成手机紧急拨号。所以我们被迫生活在一个这样的社会里:公共场合采取了过度的预防保护措施,确保不会发生意外造成伤害,甚至一些私人领域也是如此。你看,在这个国家,你能把滚烫的咖啡泼在自己身上,然后向卖咖啡给你的公司索赔几百万美元;更荒谬的是,这场官司你还赢了。
先不管真假,大家都这么说。但事实是,美国人打诉讼没那么频繁。你知道谁负担得起?由于美国人爱告状的错误观念流传甚广,美国人只能咽下过多的规避措施所带来的苦果,这些避免诉讼的措施践踏了在美国本是最神圣的东西——自由。
上周,臭名昭著的麦当劳咖啡烫伤案又出现在新闻里,因为案子和解20周年的日子到了(说实话这案子从来就没有淡出过公众的视线)。任何时候任何人想要谈论侵权法改革(一般那些想要保护大公司不被小人物讹诈的右翼常干这事),或者想要往我们的行动自由上强加更多限制时,这个案子就被当作美国人诉讼成瘾的案例翻出来。然而,先不说这个案子是个特殊情况,众所周知的那个版本——一个投机分子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就获得数百万美元的赔偿金——几乎完全违背了事实。
首先,那个不小心泼了热咖啡的81岁老妪浑身6%面积三级烫伤。
其次,她本人最初起诉麦当劳,求偿2万美元用于支付医疗费用。麦当劳拒绝和解,陪审团的判决结果送了她整整270万美元。麦当劳又上诉,最后双方庭外和解,老妪拿到约60万美元的赔偿,然后成为众人的笑柄。(不得不说,这件事的一些后续很好玩。谁都不会忘记《宋飞正传》里的经典台词,主人公克瑞莫试图就类似事件提起控诉的时候说:“只要陪审团里有一个咖啡爱好者,你就能变成一个有钱人。”)
我跑题了,我想说的是麦当劳热咖啡这个案子——经常被用来佐证美国人在这些琐碎的事情上诉讼成瘾,但它本身并非是无聊的,亦不能代表诉讼案件的增长趋势。**根据最新数据,美国的人身伤害事件中,仅10%提出索赔,且最终只有2%的美国人提起诉讼。侵权案在所有民事案件中仅占4.4%,且这个比例还在稳步降低。**1999年至2008年期间,侵权案数量下降了四分之一。所以我们真的不是都那么爱打官司,但我们仍然始终被小心翼翼地对待,就好像哪怕擦破膝盖我们都会掏出手机打电话给律师。
**这种怕被官司缠上的畏惧情绪本身非常荒唐。**去年,我在曼哈顿一幢商业大楼里短暂工作过一段时间。我想要把自行车带进办公室,以防放街边被人弄坏或者偷走。但这个要求一提出就被以“法律原因”拒绝了。也是,我有可能在货运电梯里滑到,或者骑着自行车碾过某个同事的脚趾头——想必又得法庭上见——物业公司单纯只是出于安全问题考虑罢了。
同样因为过度谨慎,跷跷板、旋转木马、长滑滑梯和轮胎秋千已经成为大多数操场上的历史。上世纪90年代,所有上述物件都从纽约各个操场上消失了,当时一位市公园管理委员会成员说:“现今这个爱打官司的社会,孩子带着家长来,而家长则带着律师来。”
事到如今,我明白安全固然是重要的,而且有人可能会辩解诉讼案减少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被包裹过的安全世界里。但在那个“非海岸边防队批准的橡皮鸭漂浮设备”和开放的检修孔之间,存在一个中间地带。正视现实,看看美国人到底多爱诉讼,能够帮助我们顺利抵达那个中间地带。
(本文原载英国《卫报》网站10月24日,原题:America’s ’litigious society’ is a myth;观察者网陈佳静 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