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不教,父母过-读者之声
因在微博、QQ空间发布虚假信息煽动民众游行,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发帖转载500次以上”,9月17日下午,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初三学生杨某被警方带走,并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分。此事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
9月22日,观察者网刊发专栏作者,《东方早报》首席评论员鲁宁的文章《对甘肃造谣初中生的父亲说几句掏心话》,引发观察者网读者以及@观察者网 微博粉丝热议。
鲁宁在文中说,在杨某的案件解决之后,有位法学教授公开发表文章,称此为舆论的胜利。杨某的案件解决了,有位法学教授公开发表文章,称此为舆论的胜利。但显然是杨某有错在先,此案恰恰是法治对未成年人的“网开一面”。以杨某目前的年龄,尚不足以面对复杂的互联网和承载这一复杂的成人世界。鲁宁对杨某的父亲说,过早地参与成人世界的“复杂政治”,一不小心被人利用只会毁了你儿子的前程,并干扰你们家原本平静的生活秩序。
在此前,现实中曾经发生的许霆案,唐慧案,陈光诚案,经舆论尤其是媒体和某些“坐着说话不腰疼”者的反复炒作,以及存心的“政治牵连”而弄成了“面目全非”。而当这类案子的炒作利用价值逐渐退去,涉案的所谓“受害者”就如一块抹布一样被人“丢弃”,此时,那些曾经的“受害者”——甚至一度被某些惟恐天下不够乱者包裹成反体制的“对抗英雄”们,却不得不面对周围的自然人和社会法人甚至亲朋好友们的敬而远之、行而避之的痛苦。
鲁宁提到,杨某曾在初二时就曾因“牵人”摩托车被警方查获,由于不满16周岁而未予处罚。今次又因未成年为法律所“从轻发落”,而父亲应对杨某的“不懂事”要负一定的直接责任。作为杨某的法定监护人,杨某之父当让其重新回到课堂上去,至少得让杨某拿到一个初中毕业文凭,或者帮助儿子谋一份将来可以自食其力的手艺。
《对甘肃造谣初中生的父亲说几句掏心话》
对此,不少观察者网读者认为任何人在网络上的活动都应遵守法律底线,以免被人所利用;而父母对子女有着很大的影响。
网友@傻子嘿嘿嘿 说:“任何人在互联网上活动都必须遵守法律底线。”
网友@sunny_syk 认为:“对于我们的警示在于,家庭,尤其是父母对于小孩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这种后天的“遗传”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其走入社会后道路的走向。所以为人父母者的不得不反思其所言所行对下一代造成的影响。”
网友@绿茶sz 说:“语重心长。做父亲的真要好好冷静。做别有用心的人的工具是最悲哀的事情。不要把耻辱当光荣。”
网友@凌墨月轩 认为:“当网络公知参与中国的舆论环境后,很多东西就变味了。它们炒作鼓推话题,但是没有价值后,就将这些它们炒作的对象弃之一边,它们其实真的关注它们标榜的吗?”
网友@豆浆油条00时代 认为,未成年人应加强法律和道德教育;而网络信息需要法律来规范,没有法律的束缚,将会给国家安全带来巨大的影响,所以在互联网上活动也必须遵守法律底线,不能为所欲为。此外,家长和律师也不应用孩子炒作。

读者热议
也有网友认为,不能因为此案而打压杨某的参政热情。
网友@大炮小白兔 就认为,其实是否该考虑一下是谁被扭曲了,只因一个少年,查出来几位官员存在问题,查出了贫困县里的问题,对国家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在最应鼓励少年参政议政的时候,却出来了少年参政议政为时过早之说,而且恐吓说会毁了前程?“我想说,您所期待的前程是什么样的前程?是一个个人的前程?还是国家民族的前程?如果说为了一个民族的兴旺,一个国家的富强,这样的政,还是多参参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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