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诺登爆料美以共享监控情报 以色列直接监控美国公民隐私
据英国《卫报》12日报道,美国“棱镜门”揭秘者爱德华・斯诺登透露的消息显示,美国国安局(NSA)一直与以色列共享原始监控数据,并允许以色列监控和拦截美国公民和中东可疑人员之间的通讯联系信息。
报道称,该项协定已经写入了两国的备忘录,规定美国国安局将包括电话、传真及其他通讯的情报交给以色列情报机构。根据备忘录,美国方面不会加工筛选收集到的美国公民情报,而是把“未经鉴定和删减的副本、提纲、传真文件、电报、录音和网站元数据和内容”等情报直接交给以方。该协议对于以色列如何使用这些数据没有法律约束力.

美以两国情报机构分享情报的备忘录于2009年便开始生效
《耶路撒冷邮报》称,这一备忘录于2009年3月达成,但现在才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这一消息要求以色列国家情报机构自行“筛选”其保存的大量个人信息记录。根据备忘录,如果这些数据不属于美国政府雇员,以色列可以保存他们最多一年之久。不过,对于这一活动的详细运行机制并没有在报道中提及。
这份5页的备忘录,被称为美国和以色列情报机构“有关保护美国人士之间的协议”,反复强调美国人享有宪法规定的隐私权以及以色列情报人员需要尊重这些权利。但是这一约定被以色列被允许接收未经处理的元数据消弱了。
根据协议,被分享的情报事先不会由NSA的分析人员剔除美国的情报。NSA经常把已经筛选和没有筛选的原始采集数据发给ISNU(以色列情报机关)。虽然备忘录明确说这些材料必须按照美国法律处理,以色列也同意不会特地针对美国人处理数据,不过这些规则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备忘录称“这项协议的目的不是创建任何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权利,不得被解释为是一项国际协议,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
在卫报的一份声明中,国家安全局的发言人没有否认,美国人的个人资料,包括原始情报数据被分享给以色列人。但该机构坚持认为,共享情报遵守所有规则隐私。“任何由NSA的监控行为获得的美国人信息都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该发言人说。
不过,NSA拒绝回答有关该协议的具体问题,包括是否允许外国情报监视法庭(FISA)移交有关材料。

1985年11月,美国联邦调查局探员破获一起以色列间谍案,将潜入美国海军的文职情报分析师乔纳森·波拉德逮捕。
美国总统奥巴马此前坚称,国安局的监控活动都在严格的法律框架下进行,尊重和保护公民的隐私。但NSA同一把原始据提供给国外的行为和奥巴马政府说的有严格安全措施保障美国公民信息不泄露的承诺形成了对比。
区域合作部长西尔万·沙洛姆在以色列电台的采访中明确地表示,以色列目前没有对美国实施间谍行动,而且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乔纳森·波拉德事件以后就停止了这类行动。1985年11月,美国联邦调查局探员破获一起以色列间谍案,将潜入美国海军的文职情报分析师乔纳森·波拉德逮捕。据称,波拉德为以色列提供了50多万页机密文件。由于未能得到以方庇护,波拉德最终被判处终身监禁。“波拉德”事件严重破坏了美以间的相互信任。

美以情报部门的合作历史悠久
“当一个人对所有的细节了如指掌时,一条清晰而明确的准则便是不要在美国有任何的特别行动,也不要做任何与美国对抗的行动。”沙洛姆说,“这是完全被禁止的。”他同时称,任何声称以色列情报机构会对美国不利的言论“都是谎言和诽谤。”
时至今日,无论美以之间有多少摩擦,以色列仍无法不“仰仗”美国这棵“大树”。以前外交部长阿巴·埃班曾这样形容美国对于以色列的重要性:“在整个现代史上,除了以色列之外,还没有另一个国家从美国那里取得了生存的权利,得到了如此多的支持。……如果没有美国的支持,以色列的生存、主权和繁荣就会面临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