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真的只是生理反应吗?-郑渝川
美国著名哲学家、神经学家、被《连线》杂志评选为2012年影响世界50人之一的萨姆•哈里斯所著的《自由意志:用科学为善恶做了断》一书,近日被引进到国内出版。对于普通读者来说,这本书涉及哲学,讨论的又是颇为宏大的“自由意志”、科学、善恶等命题,恐怕会因此望而却步。
但如果摘出书中的两句话,并获得某种程度上的广泛传播,情况可能会大为不同——萨姆•哈里斯写道,“所有的强奸犯从根本上说都是不幸的倒霉鬼,他们是一系列先决因素的牺牲品,这些先决因素的产生与出现完全与他们无关”;“那些被关在死牢里的男女囚犯只不过是一系列不幸的集合体:不良的基因、糟糕的父母、恶劣的环境、愚蠢的想法。他们显然都是些倒霉透顶的无辜者。”
看到这样的话,你会有什么反应?愤怒,“他怎么敢这样说”?鄙视,“这明摆着就是为强奸犯开脱”!萨姆•哈里斯的这些话显然可能被一些人用来给某些社会热点案件的嫌犯辩护。
他的话被断章取义了吗?没有。萨姆•哈里斯在《自由意志:用科学为善恶做了断》对他的观点做了很清晰的叙述。他认为,自由意志仅仅是人的一种幻觉。为此提供的科学证明来源于一组实验,利用功能性核共振成像技术对人的脑电图进行扫描,当被试看到屏幕上随机出现的字母时则必须按动按钮,并自愿选择。实验发现,早在被试决定按下按钮的7-10秒前,他的大脑中有两个区域就已经产生出相应的信号,显示出被试最终会按下哪个按钮。萨姆•哈里斯由此得出结论认为,意愿看似自由选择,但都是生理器官的自然反应,是对外在背景因素的投射。
“生理器官的自然反应”,既包括大脑器官的思维活动(萨姆•哈里斯认为这是纯生理性的),也包括身体感官反映出的欲望反应。萨姆•哈里斯进一步推导称,人的欲望也完全是外部世界的投射,他的依据是,在口渴时选择喝水的欲望,很难抑制也无法左右。在他看来,“我们的选择、努力、意愿以及思考会对我们的行为产生影响,但它们自身也是因果链条的一部分,这个链条先于意识知觉而存在,我们根本无法对它加以控制。”
既然无从选择,萨姆•哈里斯就不可避免的提出了前面已经引述提到的观点,对攻击行为、犯罪行为去道德化,并对支持“报复”的司法正义提出质疑。他自己也意识到这番观点可能引发沸反盈天般的争议,又补充说明,即便去道德化,惩罚犯罪还是必要的,但目的应调整为威慑或恢复。
《自由意志:用科学为善恶做了断》一书在美国出版后,就曾引起争议。也有专家赞同萨姆•哈里斯的分析和观点,认为此书“通过无可辩驳的理性论证、举重若轻的叙述手法,向我们揭示了自由意志观念的先天缺陷和自相矛盾”。笔者以为,《自由意志:用科学为善恶做了断》一书的硬伤恰恰就出在论证上。
萨姆•哈里斯在书中援引的脑电图扫描实验,实际上并不能说明意愿、思考、选择只是生理器官的自然反应。恰恰相反,实验中的被试在作出按钮举动前,其大脑区域中产生的信号,本身不能排除能动性、意志层面的活动。如果按照萨姆•哈里斯所说的,意愿不是自由选择而是自然反应,是外界因果链条必然产生的结果,那么就没必要用脑电波来“预测”人的选择,而应该去捕捉其所谓的“外界因果链条”,通过外界因素来推断,反正结果都是一样,对不对?
同样,口渴时的喝水欲望和选择,也并不是萨姆•哈里斯所称的无法加以控制。口渴本来是一种生理反应,通过喝水予以满足这方面的欲望,带来了第二层面的生理反应(反馈)。但在可选择情况下,人喝什么样的水、喝多少、在生理欲望得以满足基础上是否继续饮用,实际上并非不能控制和选择。顺道提一句,人在口渴时选择的“望梅止渴”甚至“说梅止渴”,其实就是意志对欲望、生理反应的驾驭。
尽可能完整全面的考量犯罪背后的社会因素,包括犯罪嫌疑人、罪犯的成长环境和犯罪诱因,确有必要性;越严重的犯罪行为,越应引发社会反思,并在社会层面开展宽容观念的传播。但这里提到的“宽容”,目的应当是断绝暴力报复链条,而非豁免罪责。萨姆•哈里斯在《自由意志:用科学为善恶做了断》一书中却彻底排除了犯罪行为和责任人的道德责任。尽管他转圜式的作了补充说明,认为为了社会安全的需要,以及为了体现威慑、帮助罪犯进行恢复,也要制裁没有道德责任的犯罪——这种论证就陷入了无法自圆其说的悖谬。如果萨姆•哈里斯是对的,任何罪犯都是所谓的受害者,犯罪行为都是对外部世界的反应,那么起码的司法正义就应当着眼于对“外界因果链条”的制裁,而不是为了其他目的去制裁他所说的“受害者”。

所评图书: 书名:《自由意志:用科学为善恶做了断》 作者:(美)萨姆•哈里斯 译者:欧阳明亮 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年7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