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最新消息:梦鸽控告酒吧领班介绍卖淫 已向公安报案
李天一案最新消息:李天一母亲梦鸽在强大舆论压力下,不断为子奔波,据悉梦鸽已向公安报案酒吧方涉嫌介绍卖淫。今天凌晨,李天一法律顾问兰和在微博上发布消息,“8月6日上午10点50分,梦鸽女士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梦鸽控告的对象疑为此前媒体报道中提及的酒吧领班及经理。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李天一是轮奸案中首个施暴者,并公布了施暴细节。对此,兰和律师表示:“这篇报道和所谓的爆料,在案件的关键细节上进行了扭曲、编造、曲解和误读。有没有强暴行为,这是司法来认定的,不是爆料人来认定的。如果通过任何一个爆料人都可以认定嫌犯的强暴行为,那还要司法机关干什么啊?需要法院干什么啊?”
“所以说,这个逻辑就是错的。这个非常好查,但是媒体为什么要在开庭审判之前,把这些细节公之于众?这是双方都不负责任,一个是媒体不负责任,一个是爆料人不负责任。”兰和称。

梦鸽控告酒吧领吧介绍卖淫
李天一案自爆发以来就成为媒体焦点。媒体对该案的不断报道也引来“媒体审判”的质疑,今天上海《东方早报》首席评论员沈彬撰文《让司法归司法 舆论归舆论》,提出不要让公众舆论干预法官审判。
沈彬认为,双方把本该在法庭上进行的控诉、抗辩搬到网络上,引来媒体介入,“律师不在法庭上做辩护,反而利用舆论兴风作浪,以口水代替法律。”
沈彬还认为法官不应受舆论影响,“事实上,舆论本身既没有能力干涉审判,也没有能力保障司法独立。只是因为在‘自媒体时代’,很多法官还不习惯被围观,不习惯用精湛的判决说服公众,不积极以合适的方式回应民间对正义的关切,所以才杞人忧天地焦虑所谓的‘舆论干涉司法’。”
“‘小贩杀城管必须无罪,官二代犯罪必须死刑’的所谓‘正义’,绝不是法治。”沈彬在文末强调。
附:以下为《京华时报》昨日报道《知情人称李某某为轮奸案首个施暴者 检方未定主从犯》一文节选。
“到北京后,李某某跟GLOBAL酒吧的领班张某预订了包房。李某某常来该酒吧消费,与张某非常熟悉。”
“当晚几人前来时,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了‘天蝎座’包房,并上了一箱科罗纳啤酒,以及黑方和轩尼诗等洋酒。不过几人只喝了20多瓶科罗纳、半瓶黑方和小半瓶轩尼诗。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
“矮个女孩走后,杨某依然在包厢中,她喝了很多酒。李某某叫来领班张某询问杨某能否出台。 张某看到杨某喝得很醉,并且不愿意跟李某某等人出去,就提议先出去吃饭,等杨某清醒些之后,由她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出台。见有领班张某的陪同,杨某同意跟李某某等人去吃夜宵。于是,大约凌晨3点多,一行人开车来到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
“离开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后,河北来的李某去取车离开。而剩下的人则首先开车到了李某某家地下车库。李某某、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后,酒吧的领班张某从地下车库离开,打车回家(而据此前的微博网友‘解密哥’爆料,此时张某是委托李某某将受害人杨某送回家,完全未想到李某某一伙会兽性大发)。李某某等人则将剩下的杨某拽上了车。”
“事发后,杨某将此事告知了张某和一名女性同事,当天几人陪她到医院查看身体情况和治疗。后经鉴定杨某的所受伤害为轻微伤。“后来张某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是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后,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几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先选择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