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对斯诺登以间谍罪等提出正式刑事起诉 已要求香港将其逮捕
美国政府已对揭露美国情报机构“监听门”的中央情报局前雇员斯诺登提起刑事诉讼。同时,美国已要求香港逮捕斯诺登。据美国媒体报道,斯诺登此前已承认泄露美国政府棱镜监听项目。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美国司法部官员称,**美国联邦检方已对泄露美国监控计划的斯诺登提出刑事诉讼,指控他刺探、偷窃和引渡政府财产。**而据另一名官员透露,**美国已要求香港引渡斯诺登。**据媒体报道,斯诺登目前藏匿于香港。
起诉文件6月14日就已密封,**罪名包括盗窃政府财产、未经授权泄露国防信息和故意泄露机密情报等。**诉讼接管法庭位于弗吉尼亚东区,该庭曾审理多起涉及国家安全的诉讼,该区也是斯诺登前雇主博思艾伦咨询公司总部的所在地。

美国政府以间谍罪等起诉斯诺登
美国联邦检方通过提起诉讼,在法律层面向香港方面提出请求。检方目前有60天时间提起诉讼并将斯诺登从香港引渡出来。
斯诺登可以在香港的法院反对美国政府提出的引渡要求。
不过,**美国和香港方面的引渡协议受到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约束。**而此次间谍事件正是一起政治犯罪。
一名冰岛商人周四表示,如果冰岛政府同意提供庇护,届时他将用已经准备好的私人飞机去接斯诺登到冰岛。
冰岛政府周五拒绝回应是否会向斯诺登提供庇护。
香港:任何国家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都需根据香港法律办事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21日回应斯诺登事件时表示,任何国家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都需要根据香港法律办事,不会容许任何不合乎法律,或不公平的处理。
袁国强当日出席“检控周2013”开幕仪式后会见传媒。他说,明白香港社会或传媒对这事件非常关心,可以和大家交代的是,任何国家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都要根据香港法律制度下的相关法例。
袁国强说,本次斯诺登事件,如果机制启动后,正如其他任何移交要求的处理方法一样,即依照香港法律制度框架下所有的法律要求办事。

15日,香港美国领事馆前的游行示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