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检局:“香槟”商标仅限法国香槟区所产葡萄酒使用
近年来,中国葡萄酒的销量迅速增长,从2001年的5万瓶到2010年的100万瓶,去年则增至200万瓶,这令中国成为欧盟以外的全球第五大葡萄酒市场,“香槟”商标因此也被广泛使用。日前,国家质监总局批准在中国对香槟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据规定,只有在法国香槟区选用指定葡萄品种、根据指定的生产方法流程所酿造的起泡酒,才可标注为香槟。
香槟区葡萄酒行业委员会称,“香槟”商标不仅应用于中国制造的起泡酒,还有蜡烛、宠物狗玩具等产品。
起泡酒于清朝乾隆时期被引入中国,慈禧太后在命人打开起泡酒瓶塞时还曾打破过花瓶。

香槟区巴尔坡葡萄园
委员会发言人马里奥克斯周一对中国政府这一举措表示欢迎,称中国对香槟实施的保护已达到“理想水平”。该委员会同时还在游说美国和俄罗斯保护香槟商标。马里奥克斯说:“中国法律给予我们以俄美未曾给予的保护。”
香槟区是法国最早的葡萄酒法定产区,在香槟区内,共有四个产区生产香槟酒,它们分别是兰斯山脉,马恩河谷,白岸和巴尔河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