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大战宣判:驳回奇虎360全部诉讼请求 腾讯完胜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
3月28日上午消息,奇虎360诉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今天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奇虎360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用79万元由360方面承担。360代表律师表示,将咨询公司意见再决定是否上诉。
整个宣判过程持续仅20分钟,据说稍后将会公开80页的宣判书。

奇虎360诉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今天宣判
背景:互联网垄断标准难定
“3Q大战”是一场由360针对腾讯推出“隐私保护器”和“扣扣保镖”引发的纷争,腾讯认为360此举存在不正当竞争,于是在2010年11月3日,腾讯突然发布“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决定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导致“3Q大战”发展到白热化程度。在工信部的介入下,360公司召回了“360扣扣保镖”软件,腾讯公司也恢复了webQQ的登录,QQ和360恢复兼容。
不过随后,腾讯在广东高院起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而奇虎360则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60的1.5亿元和腾讯的1.25亿元相互索赔,也成为中国互联网历史上涉及金额最大的两家公司之间的诉讼案件。
去年4月18日,奇虎360在广东省高院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诉讼率先开庭。奇虎360请求法院判令腾讯公司立即停止滥用市场地位,停止实施QQ软件用户不得与原告交易并捆绑搭售行为。奇虎360称腾讯在“3Q大战”期间滥用其即时通讯工具QQ的市场支配地位,强制用户卸载已安装的360软件,属垄断行为。
为此,奇虎360向腾讯索赔1.5亿元,并公开赔礼道歉。腾讯则请求法院驳回360全部诉讼请求。
2012年9月18日,腾讯起诉奇虎360的官司也有了进展。2012年9月18日,腾讯公司诉奇虎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腾讯要求360停止开发、传播“360扣扣保镖”及相关软件,赔礼道歉三个月,并索赔经济损失1.25亿元人民币。
不存在“滥用支配地位”
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地位一案是中国首例互联网反垄断官司,其宣判结果将对中国互联网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由于国家反垄断法中,对互联网行业垄断行为构成要件的规定缺乏清晰的衡量标准,审理过程中,双方就“垄断”的界定进行了辩论拉锯战。
广东省高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中驳回了360主张的腾讯“滥用支配地位”一说。
首先是支配地位的定义。360诉称,腾讯的QQ活跃账户数达到7.982亿,在即时通讯市场中具有支配地位。但法院判定,微博、SNS社区、电子邮箱等对即时通讯有很强的替代性,应作为统一市场来看,而且这是一个全球性竞争市场,QQ在市场中并无支配地位,构筑不起任何市场壁垒。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第二条必备条件是“滥用”。法院判定,腾讯不具备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因为几乎所有的即时通讯都是免费的。腾讯也不具备阻碍及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这个市场的能力,因为该市场进入门槛低,市场阻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