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否认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所涉轮奸案已撤诉和解
李天一涉嫌轮奸案又有新消息传出。昨日17时39分,实名认证为音乐人、歌手的网友“杜歌微博”发布微博称,据内部消息,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案的女主角撤销控诉,双方已达成和解意向。消息中提到,经4名嫌疑人家长的奔走,受害人最终将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
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冠丰(原名李天一)涉嫌轮奸,媒体曝74岁的李双江已被“坑爹”的儿子气病住院。另有网友传李天一曾轮奸英语家教李景华,被相关教育机构否认后,昨日又网传受害者撤诉,李家替其落实北京户口并赠房。此前,李天一2011年曾开无照宝马殴打一对夫妻被收容教养一年,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实名认证为音乐人、歌手的网友“杜歌微博”微博截图
网传受害人撤诉 引网友热议
杜歌微博中写道,因李某未满18岁,且当时已经醉酒,即便诉讼被重判的可能性极低。李某及其他4名嫌疑人家长奔走,最终联系上女孩父母并长谈,受害人最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消息一出,引起网友疯狂转发。
就此消息,不少网友在质疑真实性的同时也提出质疑,“都立案了,还能说撤就撤?”有网友提出,刑事案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不是受害人能够随意撤销的。而从目前北京警方的官方消息看,警方目前尚未接到双方达成和解的消息。此案件还处于侦查阶段,还未进入诉讼程序,也就谈不上受害人的撤诉。
警方未证实和解
对于网友的质疑,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的于飞律师表示,轮奸案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因此被害人是否申请撤销案件,并不能影响案件进展,“只能在审理阶段作为量刑情节进行考虑,如果取得被害人谅解,则从轻或减轻判决的可能性较大。”
于律师同时表示,我国刑诉法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以及不认为是犯罪的”侦查机关才会撤销案件,“根据此前警方通报的情节来看,李某的情况应该不符合上述规定。”
另外,北京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传巍表示,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阶段,检察院对李某是否批捕还未决定,按照《刑事诉讼法》,这个决定将于最短14天、最长37天内作出。

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图右)涉嫌轮奸
律师:存两种可能性
但李天一等人行为是否构成强奸,“这就要分两种情况来看,假如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认定强奸事实存在,那检察院将提起公诉,并决定批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要求所谓的‘撤诉’是不可能的,因为在中国,刑事和解的制度不存在。”北京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传巍说。
王传巍表示,如果是女方收受钱财原谅了对方,只能属于被害人谅解,属于酌定从轻减刑的情节,“可能会在刑期上稍作减免,但罪名还是成立。”
“假如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发现李某的强奸事实不存在,或者女方改口说自己是自愿的,那么李某将被无罪释放。”王传巍表示,如果是女方改口或是在说谎报假案,那女方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名。
“一切要以公安机关查明强奸事实是否存在为前提,而不能单凭一个人的单方说法。”王传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