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起诉奥巴马获美国法院受理 可要求解释
三一重工状告美国总统奥巴马一事取得进展,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2月23日通过微博宣布,美国华盛顿地区法庭的法官已经决定受理本案。外媒消息称,法官认定三一有权向奥巴马要求解释,但法院没有权力推翻总统令。

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
三一起诉奥巴马
向文波23日发布微博称:“三一起诉奥巴马案件取得重大进展,法官已正式决定受理该案件,这是美国行改司法史上的第一次!”他解释说,“第一次”是指美国法院受理一个外国公司起诉总统和CFIUS案件是第一次。
三一重工是全球最大的混凝土机械制造商,它的子公司罗尔斯(Ralls)在美国通过并购进军风电业务,所购买的的4座风电厂位于俄勒冈州军事基地附近。但去年9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发行政命令,以国家安全为由,要求三一关闭项目。此前,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已经在未给任何解释的情况下,直接禁止了其在美国经营风电场项目。
10月,三一决定起诉奥巴马,并高调召开发布会。向文波在发布会上说,这一区域内其实已经有多家外国公司的风电场建成运转,而三一3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却打了水漂,起诉是要争取合法权益。
此案于去年11月28日就“美国司法是否有权受理此案”举行了第一次听证会,但法官当时并没有宣判接受或撤销该案,表示需要进一步评估。
可要求奥巴马解释
最新报道指出,当地时间22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区法官实际已就该案做出了一项裁决:同意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美国罗尔斯公司继续要求美国总统奥巴马就其禁止罗尔斯公司的一项风电项目的行政决定做出解释,以确定该总统令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有做出侵犯原告方权益的事情。
但是法官同时认定,法庭无权推翻总统令。
据美联社报道,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区法官艾米·杰克逊在裁决中驳回了罗尔斯公司要求奥巴马撤销命令的要求,理由是“这种命令不在司法审查范围之内”。但她同时认定,作为对该案件提出纯粹法律性问题的一种程序性要求,案件可以继续进行。罗尔斯公司可以继续质疑这项行政令在本案中实施的情况。
美联社援引杰克逊的话说,罗尔斯公司有权要求就是否应强迫白宫解释其决定举行听证会。
她表示,法院能够就政府是否未经正当程序就剥夺罗尔斯公司的财产举行听证会。她说,罗尔斯公司声称,美国宪法第五条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赋予它有机会让自己的意见被听到以及听到奥巴马作出这一决定之理由的权利。
而此前,美国司法部希望法官驳回罗尔斯公司的起诉要求。
阶段性胜利
跨国诉讼律师郝俊波称,美国法院是驳回了三一集团的部分主张,但由于美国司法规定政府未经正当合理的程序和理由不得剥夺公民财产,因此法院也给予三一集团寻求奥巴马方面公正合理解释的权利,这意味着案件正式进入美国的司法程序并可以继续推进。三一集团下一步既可以就这一判决提出上诉,也可以继续去争取美国政府的合理解释。
尽管华盛顿地区法院无法撤销总统决议,但决定受理此案算是三一取得阶段性胜利。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博士梅新育说,三一重工在打这场官司时有三个层次的目标,目前来看最低目标已达到。
梅新育指出,要美国从中得到一个教训,不能随意处置中国企业在美国的资产,这是最低纲领,基本上已经实现。最高纲领当然是起诉奥巴马获得胜诉,但几率很小。现在是争取中级目标,美国政府对企业损失作出补偿,现在要往这一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