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改革引发股市震荡 沪指创15个月单日最大跌幅
受房地产调控措施升级影响,今早股指开盘后便受水泥板块大跌拖累,大盘持续走弱,同时,地产板块跌幅居前。截止收盘,沪指报2325点,跌幅2.97%,创15个月来最大日跌幅。深成指报9487.59点,跌幅2.59%。领跌板块主要为券商,煤炭,汽车,有色,外贸等。两股跌幅曾一度超过3.5%。

上证单日走势图

深证单日走势图
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主持召开了本届政府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近期部分热点城市房价上涨趋势,提出五方面措施加强房市调控,包括“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应及时限购”等。新“国五条”释放强烈信号,表明政府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
2012年以来,中国楼市“由冬入春”,多地出现量价齐升的势头。尤其是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二线城市房地产成交持续走高,引发业内的普遍关注。中国指数研究院日前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在其监测的27个城市中,21个城市春节期间楼市成交量较去年同期上涨,14个城市成交量涨幅超过一倍。
2月19日,市场已传言多城市将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二套房贷首付将提至七成;次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可能出台“加码版”房地产调控政策。当日地产股几近全线下挫。20日地产股表现平稳,板块整体上涨1.03%。今日沪深两市股市双双下挫,表明股民对房地产市场的担忧。上一次地产股下挫还是1月31日,缘于传言北京将出房产税当日地产股全线溃败。

图为温家宝在两会期间
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范围
此次国务会议明确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备受瞩目,这意味着继上海和重庆后,将有更多的城市被纳入房产税试点范围中。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以来传出“纳入房产税试点范围”的就有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多个城市。
2011年1月,房产税开始在上海、重庆试点,方案不一。上海方案只针对增量,并给予户籍居民家庭一定免征额;重庆方案则偏重高档住房,涉及存量与增量。目前,试点效果官方还未公布,税收规模十分有限,业内人士对此也观点不一。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曾撰文说,试点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筹集收入,而是意在调节市场,比如上海方案中有一个很小的杠杆——中心区域的税率是0.6%,周边区域是0.4%,就差这么一点,便使现在的成交大量地被引流到周边区域。
房产税的概念最早出现在中央层面的文件中是在2003年,距今已十年,当时还被称物业税。随后,房产税一词逐步取代物业税,并从最初的“研究开征”逐步走向“试点开征”。2010年4月底,贾康表示:“目前是推出房产税的可操作时机”。5月17日,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突发惊人之言,一篇标题为“发改委表态3年内房产税免谈”的文章一时间占据各大网络头条,引发了人们的强烈诘问: “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戛然而止?房价将迎来新一轮疯涨?当天下午,发改委火速辟谣:“研究人员所发表的意见不代表发改委的立场。”有关房产税的言论“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随后不久,关于房产税的各种消息就成为了社会最为关注的话题。在5月31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了国家发改委制定的《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文件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列入了今年的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当中,引起了市场各方震动,沪深股市在当天双双走低。
贾康分析指出,从房产税产生的效应看,想买房自住的人,会改变预期,倾向于购买更实惠、相对小户型的房子;买方囤在手中做“商业性社会保险”的人,也会考虑以后不再空置,想出租出去;炒房的人也会收敛自己的行为。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马庆斌曾指出,当前处于以GDP为经济发展作为唯一目标或最大目标经济发展模式,这种模式最大的支撑点就是土地财政,房产税具有很好的替代功能,但在完善替代功能的同时,一定要在不增加老百姓或企业总体税收压力的前提下来征收。对于房产税征收,不能把经济发展与土地发展隔离开来,简单的一元化征收房产税,而不进行房产税和土地税得合并,可能会把房产税变成一个增加百姓或企业的税收压力,这样的话,良好的愿望就变成了坏的结果。
国五条解读:
与此同时,此次五项房地产调控政策首推“稳定房价”的责任制。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制定并公布年度房价格控制目标。这是中央政府在时隔一年后,再次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房价调控目标。
首次提出房价调控目标在2011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国八条”,“各地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据业内人士统计,2011年全国657个城市公布了年度房价控制目标。但在2012年,这一提法忽然消失在国内房地产调控视野中。
同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再次被强调,新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这意味着实施两年多的限购政策不仅没有放松或取消的可能,而且还会适时扩大范围。
本轮房地产调控自2009年12月份启动以来,政策经历四次升级,分别是2010年1月的 “国十一条”、4月的“国十条”、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这次是第五次升级,而长效调控机制始终未能有突破性进展。
(综合中国经营网,新华社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