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五粮液因价格垄断收到4.5亿罚单
19日消息,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将被国家发改委合计罚款4.49亿元人民币。其中,茅台被罚2.47亿,五粮液则将收到2.02亿的罚单。上述罚款金额占两家酒企2012年销售额的1%。
受巨额罚金消息,贵州茅台与五粮液领跌白酒板块。截止19日收盘,贵州茅台跌幅0.99%,五粮液跌幅为1.55%。
“限价令”涉嫌垄断
2012年末,受塑化剂和禁酒令影响,内地高端白酒在本应旺销的季节遭遇寒冬。在茅台年度经销商大会上,茅台董事长袁仁国严令经销商要死守价格,零售价不能低于1519元,团购价不能低于1400元。面对经销商竞相低价出货的态势,茅台下发通报文件,对3家低价销售和串货的经销商开出罚单,暂停执行茅台酒合同计划,并扣减20%保证金、提出黄牌警告。
五粮液也在2012年12月对全国市场进行了例行抽查,今年1月对15家经销商通报批评、扣除经销商保证金。五粮液同时发布营销督查处理通报称:极个别的五粮液品牌运营商和五粮液专卖店我行我素、不按规则、不顾大局、不识大体,低价、跨区、跨渠道违规销售五粮液。

茅台“限价令”让经销商苦不堪言
不过很快,两家企业发布整改通报。
五粮液称决定立即撤销此前对经销商的处理通报,原因正是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的检查,并承诺会严格依据《反垄断法》进行彻底整改。
茅台集团也发布声明称,决定取消以前违反《反垄断法》有关的营销政策,进行彻底整改。
中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相关专家曾向记者表示,茅台、五粮液有违反《反垄断法》的嫌疑。
贵州茅台1月15日声明称,决定取消以前违反《反垄断法》有关的营销政策,立即进行彻底整改。16日晚间,茅台再度发布声明,称从即日起,对给相关经销商的处理决定予以撤销,退还已扣减保证金。
五粮液当月17日发布的声明显示其同样遭到了反垄断调查。该公司声明称,将进一步加强对《反垄断法》的学习,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和纠正凡与《反垄断法》相悖的有关文件和约定、协议等。
这意味着茅台实施多年的限价令成为历史。
何为“纵向垄断”?
因价格垄断受到处罚的不只白酒行业。
2011年1月,国家发改委通报多地家乐福、沃尔玛超市存在价格欺诈,对涉案19家超市门店各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罚款,罚款总额950万元。
2011年4月,联合利华提价,被国家发改委约谈。此后,上海市物价局对其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2年年末,中国国家发改委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6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在2001年到2006年间垄断液晶面板价格,遭到国家发改委经济制裁3.53亿元人民币。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对外经贸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黄勇告诉记者,在对三星等六家液晶面板企业的横向价格垄断开出罚单后,发改委调查茅台营销手段说明其已经开始关注纵向垄断行为。而国内对于“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尚无执法案例。
北京国凯律师事务所钟兰安律师昨天告诉记者,所谓“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即上游经营者向下游经营者通过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茅台的“限价令”涉嫌价格的维持、固定,有纵向垄断的嫌疑。”钟兰安称,纵向垄断消除了同一个品牌内的竞争,以茅台为例,如果其经销商之间可以竞争,其价格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虚高。
他表示,纵向垄断在其他行业也存在,这意味着除了高端白酒,其他产品、服务业也必须考虑在这一方面的合规问题。
(中新网等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