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资委回应任志强:只是做了人选推荐

任志强每次开炮的理由都冠冕堂皇
上市公司北京银行本周突然宣布由原北京市国资委官员接任监事长,受到网民和股民强烈关注,并遭到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炮轰”。北京市国资委独家回应“中国网事”记者称,并没有下发命令性文件,只是做了人选推荐。
事情缘起北京银行监事长更替,任志强15日发微博,认为北京市国资委用行政命令主导了北京银行监事长这一人事变更,违反了上市公司管理规定及侵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
任志强说,北京市国资委的做法受到董事会和代表众多中外股东利益的股东董事的坚决反对,并准备联名表示抗议,如有必要将用法律手段维护股东权益。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任志强所在的华远地产与北京银行资金往来密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北京银行为华远地产提供了最大的资金支持。前任监事长曾获得华远地产的大力支持。

任志强微博
北京国资委回应:不是命令是推荐人选
北京市国资委目前为北京银行第二大股东,至今年上半年,持有该行股份比例为8.84%。该行第一大股东为ING,持股比例为13.64%。任志强也是北京银行董事。
据相关规定,监事长应该由监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监事选举产生或解聘,并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也因此有人认为,就流程而言,任志强的指责并无依据。不过,目前不得而知的是,这一看似符合流程的监事长更替过程,是上市公司自身主导的,还是像任志强所言,背后是北京市国资委意图的体现。
国资委并没有直接罢免监事长的权利。一位投行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正常程序是监事会自己选监事会主席,不尽职可由股东大会罢免,或者监事会改选。而如果任志强爆料的情况属实的话,这位投行人士认为“肯定不对,但这种情况没办法,明显是国有企业思维。”
新任命的北京银行监事会主席为强新。强新1954年出生,2010年8月开始担任北京银行党委副书记,今年年初又出任监事长一职。在此之前,强新曾任职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北京银行原监事长史元1949出生,目前任职北京银行旗下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史元此前还曾任职北京银行副董事长、副行长。
针对任志强的言论,国资委昨日强调只是做了人选推荐。北京银行还没有作出针对性的回应。但北京银行16日发布了一则监事长更替的补充公告。公告称,2012年12月27日,该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强新为北京银行职工代表监事。
2013年1月8日,该行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同意史元先生辞去监事长职务;依照法律程序,经本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选举强新女士担任本行监事长。”1月10日,北京银行就此在多家媒体做了信息披露。
任志强15日原本打算以长微博的形式详细向外界解释这一事件,但最后又不得不发微博称,“奉直接领导指示,此事不宜公开讨论”,并删除了之前的相关言论。
任志强炮轰国资委背后:曾力挺史元当监事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史元上任监事以及监事长,与华远集团的支持密不可分。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曾联合另外3家公司作为合计持有北京银行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于2008 年5 月15日联合向北京银行董事会提交议案,提名史元为北京银行第三届监事候选人。
与此同时,从2009年以来,任志强任董事长的华远地产与北京银行之间的关联资金往来不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北京银行也为华远地产提供了最大的资金支持。
21世纪网根据其定期报告中的关联方资金拆借数据统计,从2009年开始到2012年6月30日这3年半的时间里,华远地产从北京银行的拆入资金共计约15亿元。
2008年5月16日,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富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 家公司,作为合计持有北京银行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于2008 年5月15日联合向北京银行董事会提交了如下临时议案:提名史元先生为北京银行第三届监事候选人,任期至北京银行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008年5月15日当天,史元作为监事候选人正式签名:“本人同意接受提名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10年8月26日,北京银行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再次选举史元担任北京银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史元得以连任。
北京银行2010年年报显示,监事长史元的任期为2010年8月到2013年8月,年薪为258万。较之前2007年史元从北京银行领取的税前报酬总额(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费用)215.88万元增加40余万。
(综合新华网、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