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放原农村集体产业用地入市 与小产权房无关

深圳原农村集体产业用地将开放入市流通
作为全国土地改革的唯一试点城市,深圳的土地决策影响巨大。新年伊始,深圳市政府出台了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1+6”文件。18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解读。“深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的新规备受媒体关注。
所谓“1+6”文件中的“1”是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其他6个附属文件包括《深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机制拓展产业用地空间办法(试行)》、创新性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地价管理办法、限制土地处理办法、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和产业配套住房管理的指导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主文件作为深圳市政府的一号文件印发。
针对一些媒体的“深圳农村集体土地开放入市”的报道,深圳国土规划委表示,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因为,深圳2004年前后就实现了城市化,土地实现了国有化。因此并不存在所谓的“农村集体用地”。
而此次政策创新,针对的主要是此前农村在城镇化或城中存在的“部分土地权益有争议,政府拿不回,集体用不了”的土地,以及部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用于厂房建设、廉价出租的土地。新政的目的就是盘活土地资源、为深圳转型升级腾出更大空间。
文件中,两种符合规定的土地可以进入市场。
第一种是,“政府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尚未进行开发建设的、符合规划的合法工业土地进入市场。”
上述土地公开挂牌出让所得的受益全部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
第二种是,“尚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且符合规划的工业用地”,这部分土地的原继受单位在清理土地经济利益关系、完成青苗、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清理、补偿和拆除后,可以进入市场。
上述土地所得的受益一部分要归深圳市所有,纳入市国土基金。
据了解,目前深圳新增可建设用地极为有限,预计到2020年,可供新增建设用地只有59平方公里,且所剩地块零星、分散,重大项目和公共设施落地、产业转型、城市发展都受到土地制约。
小产权房尚不可转正
深圳的土地新政引发了坊间关于小产权房转正的讨论。对此深圳国土规划委表示,这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并不意味着深圳大批小产权房即将确权,而是一种扩大土地来源、提升土地使用效能的新举措。
深圳国土规划委土地利用处负责人陈军军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新政策跟小产权房没有任何关系。你看我们这次原农村集体产业用地,我们注意到,进入市场流通的前提是先行理顺土地的经济利益关系,完成清理补偿后,以挂牌方式出让。经过清理以后,完全纳入了国有土地管理体制。
业内人士半求认为,这次流通的是工业用地,并非住宅用地,所以对住宅市场不会有什么影响,但客观上还是会给购房者一个预期。“深圳是世界上工业用地占比最高的城市,没有哪个城市像深圳这样工业用地占比这么高。但深圳现在正在进行产业升级,工业用地的占比用不着这么高。这时工业用地流转的时候可能有一定的转性(预期),把工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来用,”半求说。
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表示,该规定有利于鼓励社区股份公司、保有富余产业用地的社区企业,以资金、土地、厂房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项目建设,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水平和效益,“搭建一个平台,让‘地主’和‘资本家’对接,引导‘地主’参与到更高优的产业中,转型升级,成为‘资本家’。”
(综合央视、人民网、观察者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