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律师是否需要减少法学院的学习?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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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于2010年5月14日在纽约的毕业典礼摄影:Dennis Van Tine/Retna Ltd./Corbis奥巴马总统最近引发了关于美国法律实践和教育未来的全国性辩论,建议法学院可以在两年内完成学业,而不是传统的三年。
这位总统曾是芝加哥大学的宪法法教授,并在自己学生时代担任过哈佛法律评论的主编,他在上个月于纽约的宾汉姆顿大学的演讲中提出了这一看似随意的课程修订。他认为,渴望成为律师的学生可以通过更早进入现实就业世界来减少高昂的学费债务,并获得宝贵的工作经验。“在前两年,年轻人在课堂上学习,”奥巴马说。“第三年,他们更应该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或工作,即使他们的薪水不高,但这一举措本身就会降低学生的成本。”
削减三分之一的学费收入的想法无疑引起了疲惫不堪的法律学院及其所服务的行业的关注。加州旧金山哈斯廷斯法学院的教授Marsha Cohen,今天早上在《纽约时报》的读者来信中写道,总统“似乎支持……我们新的全国性非营利组织‘美国律师’所实施的律师培训模式”,她同时也是该组织的创始执行董事。Cohen的项目参与者“在法律非营利组织或政府机构度过他们的第三年,”她解释道。“毕业和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后,他们会返回同一工作场所一年,获得由机构提供的奖学金津贴,而这些资金来自于低成本的研究员。”
听起来很吸引人,尽管对一些传统主义者来说并非如此。在一封对立的信中,乔治城大学的法学教授菲利普·施拉格辩称,奥巴马的计划意味着“新律师将仅接触基本的概论课程,而几乎不会接受未来客户所需的专业培训。几乎不可能构建一个包含公司法、刑法和程序、入门税法课程和证据等基本科目的四学期课程,同时还包括公司税法、政府法、国际贸易法和谈判等更高级的科目。”
在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再次显现的另一个迹象是,美国律师协会的新会长詹姆斯·西尔肯纳特今天早上在布鲁克林法学院的一个名为“回应奥巴马总统两年JD提案的第一次全国对话”的研讨会上做出了象征性的重要亮相。布鲁克林法学院推出了一个以“为美国律师”项目为模型的两年制课程。
西尔肯纳特是纽约苏利文与沃斯特公司的企业律师,他表示,修复美国的法学院将是他作为该贸易组织负责人时的首要任务之一。然而,他挑战了一个广泛持有的观点,即美国法律劳动力市场严重过剩,仅仅放慢法学院的生产线就能解决许多问题。“那是从望远镜的错误一端看问题,”西尔肯纳特断言。他表示,实际上,国家需要更多的律师,这一观点可能会让那些在西尔肯纳特不为美国律师协会工作时雇佣他的避讼企业感到不安。他迅速澄清,他设想的额外律师不会对大企业提起集体诉讼,而是会在婚姻法、住房、就业和破产等领域为中产阶级和贫困人群提供价格适中的服务。他没有解释这些服务的费用将由谁来支付。
我在听布鲁克林法学院的及时辩论时,想到另一个问题:这两年制项目如何能为学生节省任何费用?该校两年制PIPS项目(公共利益/公共服务的缩写)的细则显示,在第三年学生外出学习专业时,他们仍然需要向布鲁克林法学院支付学费。该学院的学费为每学分1,795美元,毕业所需的85个学分总共为152,575美元。对于没有中彩票或富裕父母的法学博士来说,这仍然是一个巨大的债务负担,尤其是当新晋律师前往公共服务时。
关于法学院最佳学制的辩论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