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法案:电子邮件监视 - 彭博社
Todd Shields
参议院法案607 2013年电子通信隐私法修正案 要点1. 警察和其他官员无需获得搜查令即可访问超过180天的个人电子邮件。这是因为在1986年,当国会通过电子通信隐私法时,电子邮件必须从服务器下载以进行长期存储,而未被触及180天的消息被视为放弃。S. 607更新了该法律,要求政府在阅读由网络公司存储的旧电子邮件和文件时获得搜查令。
2. 前承包商爱德华·斯诺登曝光的国家安全监视仍然被允许。尽管对他揭露的愤怒,立法者渴望向选民展示他们正在采取措施解决隐私问题。该法案得到了科技公司、公民自由倡导者和一长串前联邦检察官的支持,已于四月通过了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并可能很快进行全面投票。5月提出的众议院版本现在有133位赞助者。
3. 这并不是说不会出现问题。证券交易委员会已告知国会,该法案将妨碍其欺诈调查。该机构依赖传票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获取记录,如果S. 607成为法律,它将无法做到这一点。证券交易委员会希望国会允许其继续获取记录,但隐私倡导者表示这将导致其他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