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否即将改变对史蒂夫·科恩的规则? - 彭博社
Sheelah Kolhatkar
普里特·巴哈拉,美国纽约南区检察官照片由安吉尔·弗朗哥/《纽约时报》提供政府调查人员在热浪中忙于决定是否对一位位于康涅狄格州格林威治的亿万富翁对冲基金所有者提起证券欺诈指控。
之前的假设是,检察官有五年的时间对上述对冲基金所有者、SAC资本创始人史蒂文·科恩提起指控,针对的是2008年7月在艾兰和怀亚特进行的交易,这些交易构成了去年11月对前SAC投资组合经理马修·马托马提起的内幕交易案件的基础,或者是2008年8月在戴尔的交易,政府声称这些交易是基于内部信息。科恩尚未被指控,他感觉到到这个夏季结束时,针对他的法律威胁的最糟糕情况将会结束,根据一位了解他想法的人。
然而,最近政府采取了不同的立场:检察官现在认为他们有六年的时间,而不是五年,来提起案件。
曼哈顿美国检察官普里特·巴哈拉在7月17日于纽约举行的CNBC机构投资者交付阿尔法会议上确认了他对此事的看法。“有很多业余律师和业余检察官认为他们知道我们可以追求的法律理论,并认为他们知道时效问题,通常他们是完全错误的,”巴哈拉在皮埃尔酒店的舞台上对吉姆·克莱默说道,强调他并不是在指任何特定案件。“我相信,三年前今天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扩大了证券欺诈的时效,从五年延长到六年。所以我们有很多法律理论可以追求。”
与2010年7月21日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相关的部分是第1079A节,“金融欺诈条款”,其中包括一个名为“证券欺诈违法行为的诉讼时效延长”的部分。它的内容是:“任何人不得因证券欺诈罪被起诉、审判或惩罚,除非在犯罪发生后的6年内发现起诉书或提起诉讼。”
这一条款在白领辩护界似乎并不广为人知;一些法律专家对检察官接受这一条款感到惊讶。让五年的时限到期也带来了风险,包括被告如科恩或其他人可能会基于多德-弗兰克法案在涉嫌非法交易发生后通过的事实,对在五年截止日期后提出的指控提出挑战。
该截止日期的延长不适用于证券交易委员会可能对科恩提起的民事指控。政府指控科恩在他的投资组合经理马托马告诉他对这些头寸不再“感到舒适”后开始出售艾兰和怀亚特的股票。销售始于2008年7月21日,并持续了几天。由于今年的7月21日是星期天,该机构必须在本周五,即7月19日之前提出任何更多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