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暂缓执行奥巴马医改中繁琐复杂的强制规定——彭博社
John Tozzi
2012年6月28日,奥巴马总统就《平价医疗法案》发表声明摄影:Luke Sharrett/Pool via Bloomberg奥巴马医改中所谓的雇主强制条款,始终是这部复杂法律中更为错综复杂的部分之一。该条款旨在让那些不提供医疗保险的公司,如果其员工最终获得纳税人补贴的医疗保险计划,就要支付罚款。适用于拥有至少50名每周工作30小时以上员工企业的繁琐规定,引发了某些方面的警告,称企业可能会削减员工和工作时间以避免合规。
白宫在假期周宣布将推迟该强制条款一年执行,这对商业团体和该法律的反对者来说是一次部分胜利。实际上,对大多数雇主来说影响甚微:96%的企业员工不足50人,不受该条款约束。绝大多数大型雇主已提供保险。
但对受影响的企业而言,这项强制条款事关重大。这些企业多为低薪雇主,如餐厅、零售店和家庭健康护理公司。若企业支付2万美元年薪,为员工新增医疗保险或为每位获得补贴的员工支付2000美元罚款,将大幅增加劳动力成本。
此外,各种规模的企业都抱怨判定是否面临罚款所需的复杂计算。对于拥有大量兼职或季节性员工的企业,这种计算尤为头疼。(这也为承诺解决这一难题的福利咨询公司和薪酬服务商带来了商机。)白宫承诺将简化这一流程:“我们已听到关于法律要求报告每位员工医疗保险获取及参保情况需建立新数据系统的意见,”奥巴马顾问瓦莱丽·贾勒特在博客文章中写道。
这一延迟为政府争取了又一年时间,试图驱散围绕该法律的混乱泥潭——这种混乱甚至让盟友都担忧会出现实施过程中的“列车脱轨”。从政治角度看,这既为反对者提供了弹药(他们声称奥巴马医改难以推行),又通过将不受欢迎的条款推迟执行,为法律捍卫者缓解了部分压力。
有必要回顾我们如何走到这一步。早在1974年,正是理查德·尼克松首次提出(PDF)要求雇主提供医疗保险的强制令,三十年后米特·罗姆尼在马萨诸塞州进行了试点。这个看似直白的概念在转化为政策时却变得错综复杂。
奥巴马医改本身就是一套堪比鲁布·戈德堡机械的奖惩机制,旨在实现近乎全民覆盖——因为达成相同目标的更简单方式(例如全民扩展医疗保险)在政治上不可行。那些旨在诱使企业提供保险的规则确实盘根错节,雇主们自然欢迎这次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