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试行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洁情况公示
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有效防范“带病”提拔,重庆市巴南区出台《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洁情况公示办法》,要求新提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在任职前亮出个人家底、作出廉政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前移审查关口,把好干部上岗“第一关”。在对拟提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察环节,由被考察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洁情况公示表》和《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洁情况公示承诺书》,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后在原工作单位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无反映的,将《公示表》和《承诺书》装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档案和廉政档案,进行动态追踪监管;对有异议或有反映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作为是否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进而把好领导干部上岗的第一关口,防止“带病”提拔。
二是公示家庭财产,亮出领导干部“家底子”。考察对象在《公示表》中,除了填写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等基本情况,以及本人的婚姻状况、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以及从业情况外,还要在个人财产方面,如实填写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收入情况,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拥有的房产情况,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的有价证券、股票、投资非上市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以及拥有私家机动车辆的情况,以便将拟提拔对象的“家底子”置于“阳光”下,接受社会监督。对拥有财产与其实际收入明显不符的,要求其对财产来源作出有效的书面说明,以便进行审查核实;对不能有效说明来源的,则由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
三是公开郑重承诺,上好廉政教育“第一课”。考察对象在填写《承诺书》时,不仅要对《公示表》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还要对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进行公开承诺,张榜公示,接受监督,督促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践行诺言、干净干事。
自2012年8月试行任前廉洁情况公示以来,已对28名拟提拔担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情况进行了公示,其中6人对自己的财产来源进行了有效说明。
(据重庆市纪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