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平县 “五定五保”打造具有建平特色的党务公开新模式
2011年1月,辽宁省建平县被确定为中央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县委、县纪委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市要求,立足建平实际,探索新路,注重实践,狠抓落实,初步建立起具有建平特色的党务公开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
一是公开内容“定单”,确保全面。针对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党组织,县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建平县党务公开指导目录》,分类制定了县本级、县直机关、乡镇场街、村(社区)、企业的党务公开指导目录,确定公开内容、范围、形式、时限及责任单位。主要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干部选任和管理、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其中,县本级分8大类,18子类,68小项;县直机关6大类,16子类,57小项;乡镇场街6大类,16子类,56小项;村(社区)6大类,7子类,25小项;企业6大类,15子类,60小项。涵盖了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到了内容清,事项明,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公开时限“定期”,确保有效。根据各级党组织的工作特点,依据不同的公开内容,规定了党务公开时限,要求党务公开时限与公开内容和范围相适应,按照长期公开与逐段公开相结合,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公开时限。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热点问题、重要事项、突发情况随时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及时有效。
三是公开过程“定序”,确保严谨。严格规范党务公开程序,对需公开的事项按照编制目录、实施公开、反馈意见、归档管理的程序进行,切实做到严谨有序。重点抓好四个环节:其一是搞好审核。凡需要公开的,专职工作人员对公开内容和方式要进行登记备案,报本级党组织审批后方可公开。其二是分步公开。对敏感度高的公开事项,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修订后再进行公开。其三是分层次公开。对于党内重要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其四是加强互动。党务公开后,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及时作出整改反馈。
四是公开方式“定形”,确保固化。以现代网络技术为重点,构建多维公开平台。在采用传统的公开栏公开外,建平县倾力打造多种公开公开形式。通过搭建“三级三务”公开透明运行平台,进行网络公开;通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互联网访谈等方式进行新闻公开;在县政府广场设立大型LED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设“三级三务”公开频道进行电视公开;利用手机短信,以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通过播发《廉政预报》进行公开。
五是公开管理“定制”,确保落实。着眼于加强党务公开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系列制度,确保公开工作的落实。通过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在普通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党员干部职工、群众代表中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收集意见、听取建议;通过建立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定期督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方式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拒不实行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落实。
(据辽宁省建平县纪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