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加重处罚商业泄密:最重判10年
作者: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林 文
台湾高科技企业近来不断诉苦,称经常有技术人才被大陆与韩国挖走,他们带走了不少商业机密。据台湾《中国时报》29日报道,台“立法院”28日初审通过“营业秘密法增订部分条文草案”,史无前例地对海外泄密加重处罚,最重有期徒刑为10年,最高罚金为所得利益的10倍;而在岛内泄露商业秘密,将会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所得利益超过1000万元新台币的,最高可罚所得利益的3倍。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泄密到海外是公诉罪。
台“经济部长”施颜祥称,最近几年,产业界经常发生离职员工盗用或外泄原任职公司商业秘密,他知道的几个案例包括台积电员工被韩国三星挖走、联发科前员工将机密带走以及友达员工跳槽大陆厂商等。《中国时报》称,其中友达两名离职主管被控将友达商业机密转移到大陆某面板厂,损失上百亿元,尤其引起产业界震动。报道称,近来岛内面板人才大举西进,起源于奇美电电视事业部前总处长陈立宜出走大陆,并协助陆企展开大规模挖角,导致友达、奇美电等面板大厂共200多人集体跳槽。除了友达外,台积电也有类似案例,公司前研发处资深处长梁孟松转往竞争对手三星赞助的韩国成均馆大学任教,并于2011年担任三星研发部门副总。“立委”吴宜臻称,企业员工将商业秘密带到别处,造成公司损失动辄上亿元,但这不单是金钱损失,还造成台湾产业竞争力降低。“立委”丁守中称,对岸挖人不只出现在高科技企业,连台湾“国营”事业、农水产研究单位人才也频频出走。
台湾重刑处罚泄密,在岛内引起两极化反应。计算机大厂宏碁持保留态度,担心可能阻碍人才正常流动,反而扼杀产业竞争力。不过,鸿海、友达同声叫好。鸿海说,台湾保护人才不流失,除了奖励外也该有相对限制,尤其是带走公司机密的行为与普通的人员流动不可相提并论。友达表示,企业员工对个人生涯另有规划,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带走公司机密,则属于不当行为。基层劳工则痛批,台湾的薪资不够高,留不住人才,是企业老板该检讨,如今重罚跳槽人员,难保老板不会拿法条恐吓员工不准离职。理律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黄章典称,很多外商都开始担心,如果台湾的技术这么容易就随着离职员工外流,“台湾就不是交流授权技术最好的选择”。他建议企业检讨相关补偿机制以换取员工保密的承诺,一定要把员工视为资产,否则“就不能怪别人带枪投靠,因为员工也要生存”。台湾《经济日报》援引专业人士的话分析称,随着两岸关系越来越热络,台湾开放大陆投资,大陆公司陆续购买台湾公司股票,未来或许不需挖人,就可以获得关键技术,“台湾更应该考虑的是,美日企业在技术方面已开始对我方有所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