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回忆三年前被押回重庆 在机场顶撞王立军
据《法制晚报》报道 昨日上午10时30分,身在重庆的李庄致电记者称,原定昨天上午进行的法院询问被推迟到了今天。
李庄说,这次约他到重庆进行询问的是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该庭主要负责审理上诉及申诉的刑事案件。李庄的案件因为是申诉案件,所以归该庭审理。
去年12月,李庄向重庆市一中院提出申诉,法院今天的询问将会对是否受理申述作出答复。
11月25日,李庄飞往重庆前,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对话
三年前被押回重庆 机场顶撞王立军
在去往首都机场的路上,李庄很是感慨,三年前也是在这样的冬季,他被重庆警方专案组押回重庆。
FW(法制晚报):那次你被押到重庆时,王立军到机场接的你?
李庄:那天我刚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王立军已站在飞机的舷梯旁等我了。
FW:那天在机场王立军说什么了?
李庄:他说你不要认为你的网我们撕不开。我回答:“我没什么网,只相信有法网。”王立军又说:“我们重庆打黑除恶的决心是任何人阻挠不了的。”我回击说:“我双手赞成打黑,但坚决反对黑打。也是从那天起,黑打这个词流传开了。”
FW:王立军告诫过手下你是个懂法的人?
李庄:他确实说了,我也感谢他说了这话,正因他的告诫,专案组的人才没敢对我刑讯逼供,否则我今天是死是活还不一定了。
写“藏头诗”悔罪 公安局副局长把关
2010年1月8日上午,李庄被重庆江北区法院判刑两年六个月,当天回到看守所,他就写了数千字的上诉书。但在二审开庭前,他又突然递交藏头诗式的悔罪书,承认自己的罪行,换得了减刑一年。
FW:经过那么多人的手,你的藏头诗就没被看出来?
李庄:2010年1月23日晚,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郭维国亲自来看守所,许诺我如果认罪就能缓刑回家,还看了我事先写的悔罪书,但他对六段话的头尾“被比认罪缓刑,础去间诀神诉”(被逼认罪缓刑,出去坚决申诉)丝毫没看出破绽。正因他把过关,所以才没引起怀疑。
很快,专案组告诉我,法院二审不仅会开庭审我的案子,还允许证人出庭,所以才有了后来6名证人出庭只会说“不晓得”、“记不清”的无证词闹剧。这一次龚刚华、龚云飞为我证实的,就是这个细节。
FW:藏头诗被破解后,专案组啥态度?
李庄:庭审结束第二天,警方拿着藏头诗质问我:“你这玩的什么把戏,这不是把我们(公检法)全耍了吗?”我当时假装不知道:“什么藏头诗,你们这不是搞文字狱吗?我写者无意,你们看者有心了。”
李庄:我只想证明我的清白
FW:听说你出狱后一直在做老本行,没律师执照还能办案吗?
李庄:都是和有执照的律师合作办案,公开身份我是律师助理,实际上很多案件是当事人指名找我,我就做幕后指挥,其实我并不特在意什么律师证。
FW:那为什么还要如此坚持申诉?
李庄:我只要证明一件事,我是清白的!
说法
专家分析最高检可能复查李庄案
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平说,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如果证据充分,最高检有权力彻底复查“李庄案”,此次询问李庄及龚刚华的举动,说明最高检可能已启动案件初查程序。
如无罪李庄可再做律师
依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一名执业律师如果因涉嫌刑事犯罪,其律师资格将被吊销。2010年李庄被宣判有罪后,基于这一规定,李庄的律师资格被吊销。
律师界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李庄本次向最高检提出的控告最终能撤销对他的有罪判决,那么其律师身份自然可以恢复。
回放
李庄案
2009年11月 时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重庆“龚刚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
2009年12月10日 龚刚模向重庆司法机关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
2010年2月9日 重庆市一中院终审认定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1年3月29日 就在李庄即将刑满释放之时,又被追究“遗漏罪行”,但该案最终以检方撤诉告终。
2011年6月11日 李庄刑满释放,开始申诉李庄案。
2012年11月15日 李庄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指责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所有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责。
2012年11月23日 最高检约见了李庄及其代理律师王誓华。最高检表示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