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法庭判俄政府赔偿残疾犯人2.2万欧元
【环球网综合报道】 据俄罗斯“Ridus”新闻网11月28日消息,欧洲人权法庭判俄罗斯政府向本国犯人法里特•季尔季佐夫赔偿2.2万余欧元,因俄罗斯监狱未向季尔季佐夫提供足够的医疗护理而致其残废,违反了《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又称《欧洲人权公约》)中的相关内容。
据报道,2008年俄鞑靼斯坦共和国努尔拉特市居民季尔季佐夫因涉嫌犯罪被捕,关押在看守所。季尔季佐夫因患有别赫捷列夫氏病(脊椎和关节的慢性炎症性疾病)需要特别护理。被关押期间,他曾多次抱怨缺乏适当的医疗护理,但均未得到回复。
据悉,看守所定期将季尔季佐夫送到专为犯人设立的医院检查病情,但那里没有专门的医生和必要的药品。专家指出,当时季尔季佐夫的健康状况出现严重恶化,但无人为他提供需要的援助。
2010年夏,季尔季佐夫被用担架抬上法庭受审。之后他被鉴定为二级残废。
2011年秋,关于季尔季佐夫的终审判决生效,其因盗窃和非法持有武器被判处四年零一个月监禁。之后,季尔季佐夫上诉至欧洲人权法院。担任其辩护律师的是伊琳娜•特鲁诺娃,她曾成功为反普京女子乐队“Pussy Riot”的成员叶卡特琳娜•萨穆特瑟维奇辩护使其获得自由。欧洲人权法院受理此案后,下令俄政府赔偿季尔季索夫2万欧元精神损失费和2270欧元诉讼费。
(实习编译:戴滋仪 审稿:李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