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李得阳杀警案拖延15年定案 今再更二审判无期
作者:周剑
中国台湾网11月28日消息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李得阳杀警案经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今天上午再更二审宣判。合议庭根据弹道比对以及台当局“刑事局”的测谎结果,认定被告李得阳爬出车外捡拾警察掉落的警用手枪,朝警员林安顺开枪射杀。法院认定,李得阳犯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高院”依职权直接上诉“最高法院”。
这起杀警案发生在1997年10月间。殉职的前台北县刑警小队长林安顺,当天率领两名警员到中和区锦和路查缉烟毒案,遭毒贩陈达民、李得阳开枪狙击,引发双方枪战。林安顺中弹殉职,两名警员也身受重伤。检方最后将李得阳、陈达民以共同杀人罪嫌起诉。
一、二审李得阳、陈达民都被判处死刑;更一审认定李得阳没有开枪,改判无期徒刑;更二审则认定陈达民杀人,李得阳无故持枪,改判5年,检方没有针对李得阳的部分上诉,所以李得阳的部分确定后被放出狱。直到更四审时,陈达民只承认开枪伤害警员、没有杀人,林安顺是被李得阳所杀,“最高法院”支持更四审的见解,全案定谳。杀警案顿时演变成没有凶手开枪,法院摆了大乌龙。因此,检方后来又以发现新事实、新证据为由提出再审,将李得阳再次羁押。再更一审又认定,李得阳开枪射杀林安顺,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而再更二审也同样维持再更一审的判决。(中国台湾网 周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