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市长被法院判下台 要求其退款遭拒(图)
据新华社电 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26日认定多伦多市长罗布·福特违反利益冲突法,不得继续任职。
福特2010年任市议员期间为他的私人橄榄球慈善基金会募集捐款,帮助儿童。然而,福特募款时使用市议会抬头的信纸,多伦多市廉政专员珍妮特·利珀认定他的做法违反议员行为准则,要求他退还3150加元(约合3170美元)由企业和说客捐助的资金,遭拒绝。
市议会今年2月就是否应退还捐款表决,福特发言并参加表决。议会最终否决这项动议。市民保罗·马格德尔认定福特在议会的做法违反利益冲突法,从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法官查尔斯·哈克伦德26日裁定福特违法,必须在14天内离职。
审理期间,福特辩称,市政当局没有从募捐中受益,因而不构成利益冲突。
法官哈克伦德认定,这起案件不涉及腐败或金钱利益,然而福特参加市议会表决,并非由于“疏忽”,而是“有意选择”那样做。
按照法律,法院本可判福特最多7年内不得再次竞选市长。不过,法官仅判处他本届任期届满前不得参选。市议会可任命新市长接任福特,也可决定举行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