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户改契约投资者受伤:陕国投诺亚广发基金谁之过
近日,一只基金专户产品陷入机构“涉嫌私改投资策略”的漩涡,而陕国投、诺亚财富、广发基金或涉及其中。
有投资人日前通过网媒表示:“广发基金去年通过诺亚财富发的信托,合同中(规定的投资范围比例)一半大额交易套利,一半定向增发,半年多仅投出一笔定增。投资人被迫同意全部资金转投定增后,冯卫东(广发基金投资经理)投的若干项目全部为平价进、无打折,且频繁交易。与原定计划偏差太远。”该投资人还称,这种背弃投资合同的行为令人无奈。
事情涉及到成立于2011年9月的“陕国投-广发基金1-5号定向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据了解,该产品涉及三家机构:陕国投为受托人;诺亚财务负责渠道对接客户;广发基金为管理人负责投资。
对于上述投资者所反映问题,《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机构。诺亚财富新闻发言人王康称,该产品是一个“产业链式”的合作项目。广发基金与诺亚财富均表示,由于实际运作的环境变化较大,2012年2月初,经与诺亚财富和陕国投协商,诺亚财富于4月底召集了全体持有人大会,通过了对产品投资范围的修改事项,即产品可以全部投资于定向增发。
谁未尽责?
上述专户募集说明书显示,“受托人根据信托目的,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投资于受托人为投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对一专户而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有权与财务顾问协商决定本信托计划投资范围的扩大,并应向委托人披露。”
而投资者表示,未收到相关机构的通知,即使在中间改合同时。而王康也表示,尽管持有人大会已经召开,但由于各种原因,并不能保证100%通知到所有持有人。
华南一家信托公司研究员对记者表示,信托产品变更投资范围、额度需要通过投资人表决大会,且需要半数以上参与投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可以;此外,在表决后信托公司应当公开更改投资范围的信息。从目前的情况看,渠道方面有未尽告知义务的可能性。
该信托业人士还称,基金专户产品以及阳光私募产品变更投资范围的情况很常见,30%~40%左右的产品可能有变更,原因可能是市场环境改变,或者管理人觉得某方面标的的投资比例太高或者太低,需要调整等;另外,比如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新型投资标的的增加,会使得某些投资者觉得也有必要尝试投资新的产品,但这都需要经过投资人大会表决通过,并且公开信息。
记者查阅陕国投网站发现,仅有《陕国投-广发基金1-5号定向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发行的公告,招募说明书和认购指南,以及从2011年第四季度到2012年第三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报告书。对于广发基金所述的关于变更投资范围的公告,却没有出现。
在不少信托公司网站,受益人大会的通知以及投票结果公告都可以直接查阅得到。上述信托业人士称,陕国投或涉嫌信息披露不完整。
而一位基金业内人士表示,“其实有点冤,应该说基金公司方面是按程序来做的,但客户没有沟通好,有些客户要求多买点股票,又有些客户不同意,众口难调。”他表示,也有一种情况,可能诺亚财富已经多数客户变更情况,但还有少数客户并不满意这样的安排。
频繁交易之辩
Wind资讯统计显示,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9月25日的一年间,上述产品共完成6笔定向增发,资产净值累计下跌1.23%。截至11月4日,该账户单位净值为0.9877元,自该产品成立以来上证指数累计下跌15%。
虽然产品亏损并不大,但其二级市场的股票操作仍引发投资者的质疑。上述投资人认为,产品管理人广发基金频繁进行股票交易,实际上就是在短炒,使产品净值波动较大。
对此,广发基金表示,“合同变更前后,公司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操作。在实际操作中,账户闲置资金在二级市场投资的占比保持在15%~20%之间,投资业绩基本持平。”
而据记者了解,目前该投资者并未提供上述专户涉嫌频繁交易的有力证据。
广发基金则给出了产品大宗交易实际操作较少的两方面原因:其一,所接触项目数量和金额较大,超出了账户的承接能力;其二,项目能够给予的折扣较低,不满足投资原则,该产品账户直至去年底仅完成了一笔大宗交易,于是产生了取消大宗交易并提升定向增发比例的提议。
广发基金称,产品定向增发头寸原计划是50%,项目运作初期市场跌幅较大,出于谨慎原则,尽管项目多,但真正符合投资原则的项目少,因而参与项目较少。投资范围更改之后,加大了定增的投资力度,账户在第一年完毕后,定增投资占比75%左右,共包含6只定向增发股票,主要为公用事业、品牌服饰等低估值品种。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家毅认为,广发基金和陕国投如果没有超越合同约定的产品范围或风险控制范围,但在了解可能会使投资者受损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市场交易,虽不违反合同约定,但可能有道德风险。另外,即使在合同框架内,如果相关产品管理人与第三方“串通”致使投资者受损,为第三方及自身谋利,则同样将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