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击案二审枪手被判无期 连胜文发声明不满误击说
作者:据中评社
人民网10月24日电 据中评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长子连胜文遭枪击案,今天上午撤销一审判处枪手“马面”林正伟24年徒刑,依杀人罪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仍可上诉。连胜文获悉后,不满二审合议庭在枪手接受测谎未过,仍认为犯案动机为误击。
连胜文下午发表书面声明,认为全案真相尚未厘清,盼司法继续追查,让全案有真正水落石出之日,使被害人能免于疑惧,并弭平枪击案对于社会之重大负面影响。
连胜文于2010年11月26日台湾“五都”选举前一晚在新北市永和区为新北市议员候选人陈鸿源站台时遭林正伟枪击,连胜文脸部中弹紧急送医急救,当天参加造势晚会的民众黄运圣惨遭受弹击不治身亡。
侦办本案的板桥地检署2011年1月21日侦结,依杀人未遂、杀人、非法持有枪械与弹药等罪起诉林正伟并向法院求处死刑;板桥地院2012年5月11日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决林正伟24年徒刑;案经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撤销杀人未遂与合并执刑的部分,依杀人罪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