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代工厂被指雇佣童工:监管部门应该积极介入
据法国《解放报》报道,美国非政府组织中国劳工观察的一份报告指责三星集团在中国的主要代工制造商之一海格国利电子(惠州)有限公司有可能“公然违反中国劳动法”,“打工学生构成了该工厂劳动力的80%”。(参考消息网)
三星在国际上很有名气,而海格国利是三星集团在中国的主要代工制造商之一,不仅给三星集团,同时也给另外一些大集团如摩托罗拉或LG服务,可见名气也比较大。而名气大往往经济利益也大,那么海格国利工厂的利润从那里来呢?美国非政府组织中国劳工观察的一份报告指出:在夏天和冬天的假期,打工学生的比例达到总人数的80%。在全年的其他时间里,这个比例依然很高,接近60%。中国劳工观察指出,“这些打工学生多数都不满18岁”。如果这个报告是真实的,三星以及海格国利应该受到道德谴责与法律制裁。
学生大多年纪青,不少还不满16周岁,属于未成年,按照《劳动法》规定不能被招收和录用。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公司公然违反相关法条的规定,关键有利益驱动。企业有最大限度榨取剩余价值的冲动。在工作时间上任意延长和加班;在劳动强度上,异常的繁重和辛苦;在管理上非常的苛刻,动不动就罚款;尤其是劳动条件恶劣,工厂的员工会定期处在乙醇环境中,但每天只能用一双新防护手套。车间的温度相当高,员工车间和宿舍的求急药箱也不够。报告说:“基本上工厂没有提供医疗保护措施。”“包身工”在报告中再现,令人感到异常的惊奇和难容。但愿报告所体现的残酷事实在现实中没有发生过。
未成年人身心和体质不成熟,他们处于生长期和发育期,作为社会各阶层应对其的成长和环境,予以爱护和保护,为他们分担社会责任,让他们在幸福和谐中发展其个性。为此,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了世界各地所有儿童应该享有的数十种权利,其中包括最基本的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全面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公约》还确立了4项基本原则:无歧视、儿童利益最大化、生存和发展权以及尊重儿童的想法。国际劳工组织还将每年的6月12日为“世界反对雇佣童工日”,反映国际社会反对雇佣童工的决心。如果有企业违背国际共识,置未成年人权益于不顾,也必将在国际上难以立足。
虽说每个国家的社会制度不同,国外企业与内地企业有区别,但是讲求人性化,善待儿童是一致的,禁止雇佣童工也成为国际间的共识,国际企业在自己的国家不能雇佣童工,到其它国家同样也要遵守它国的法律,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有意而为之。海格国利是三星产业链体系中的一环,如果出现如媒体所描述的情形,三星必然遭到公众的谴责。因此,面对质疑,三星要诚实面对此事,就事件来龙去脉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案。
此外,不能雇佣童工是起码的法律常识,如果有企业明知故犯,不仅是对法律的亵渎,也是对儿童权权的侵害,因而,有关部门应该积极介入,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罗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