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与三钢闽光数据存异:高管解释不清
中国资本证券网 吴琴
8月15日,厦门国贸(600755.SH)发布2012年半年报称,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89.3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79%.其中,上半年厦门国贸向三钢闽光销售商品金额为19.78亿元,为公司第一大客户;从三钢闽光购买商品的金额为9542.76万元。
一直以来,厦门国贸与关联方三钢闽光(002110.SZ)的交易都很密切。三钢闽光目前还未披露2012年半年报,中国资本证券网在查看两家公司最近一期的年报时发现,双方有些财务数据存在差异。
中国资本证券网致电厦门国贸进行核实,但董秘与经理的回答却自相矛盾。
应付票据与关联方应收票据数据存差异
厦门国贸2011年年报显示:截至2011 年12 月31 日,应付票据余额中无应付关联单位欠款。而三钢闽光的2011年年报却显示对厦门国贸的应收票据余额为1824.4万元。
中国资本证券网致电厦门国贸董秘陈晓华,她对此解释为厦门国贸将应付票据背书转让给第三方,让第三方来兑付了,所以在年报中未予披露。
中国资本证券网随后致电中勤万信副主任会计师叶忠辉,他却表示这个解释不太合理,一般只有应收票据才能背书转让,从没听说过应付票据还能背书转让的说法。
其后,再次致电厦门国贸时,陈晓华将电话转给一位周姓经理,他解释为厦门国贸将一笔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给三钢闽光后进行了核销。 预收与关联方预付存差异
另外,厦门国贸2011年年报显示对三钢闽光的预收款项的年初余额为1.61亿元,年末余额为5930.77万元;而三钢闽光的2011年年报却显示对厦门国贸(包括控股子公司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的预付款项年初余额为1.3亿元,年末余额为1883万元。
董秘陈晓华解释,这种差异是由于双方的冲减时间不一样造成的。三钢闽光是在货物到港时就对预付款项进行冲减;而厦门国贸则是在货物通过了出入境检验局后才对预收款项进行冲减。因此厦门国贸比三钢闽光冲减要晚,才导致了厦门国贸的预收款项高于三钢闽光的预付款项。
而叶忠辉会计师则表示,不应该出现冲减时间不一致的情况。两个企业在进行贸易时,会在贸易合同中确定一个风险转移时间点,即从这个时间点开始风险由供货方转移给收货方,不存在某个时点双方同时都承担风险的情况。而双方的相关款项的冲减也应该以这个风险转移的时间点为准。因此双方的冲减时间点一致,且一方的预付款项也应该与另一方的预收款项数据一致。
此后,厦门国贸的周姓经理又解释称,双方冲减的时间一致,只是对货物重量的确认不一样。三钢闽光主要是根据合同约定的数量,考虑一些水分、亏吨的因素先暂估一个数量;厦门国贸则是根据出入境检验局出具的重量证书的数量来确认。等厦门国贸开增值税发票给三钢闽光的时候,三钢闽光才会根据发票来最终确认数量,到这时双方的差异就会消失。
叶忠辉会计师认为这个解释相对比较容易接受,但双方的预收预付差异额超过4千万,仍然有些过大。以双方的全年交易额34.67亿计算,月平均交易额为2.89亿。若以月结来计算,双方预收、预付之间的差异应小于月交易额的2%或3%,最多应该不超过1000万。
先不说数据是否正确,厦门国贸解答公众疑惑的态度值得商榷。针对上述两个问题,中国资本证券网两次致电得到的答复却大相径庭,董秘与经理的回答自相矛盾,令人难以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