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组织质疑归真堂获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
作者:张焱
■本报记者 张焱
归真堂事件再起波澜。近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了解到,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自然之友、自然大学已经于7月24日以邮寄方式正式向福建省林业厅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请求福建省林业厅公开许可福建归真堂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加工野生动物的时间、期限、种类、方式和用途等。
7月31日,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的相关人士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为上述组织的公益行动将提供全程的法律支持。”
据了解,上述三家机构要求公开的信息还包括:归真堂向福建省林业厅提交的申请报告、经营加工许可证申请表、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验资证明和经营加工场所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证明、野生动物合法来源证明或说明、有关生产与加工技术资料和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营加工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其他附加材料等。
同日,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王灿发向本报记者表示,“近日,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支持的拯救黑熊项目启动,归真堂‘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显然超出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允许批准的情形。”
据悉,活熊取胆企业存在和合法根据是因林业部门向其发放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林策字[1991]6号)第五条规定,“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王灿发透露,“根据快递跟踪,快递文件已经于7月26日送达,根据相关法律和福建省林业厅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福建省林业厅应在收到申请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只有“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方能授权批准。王灿发表示,“申请信息公开有两种结果:公开或者不公开,估计8月中旬左右才能得到福建省林业厅的回复,如果申请被拒或对申请公开的内容有异议,将会采取其他法律行动。